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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1700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11-28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8 17:40

来源: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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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发布了《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文广旅政法〔2024〕8号,下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和范围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以及我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自2024年5月起,厅政法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截至2023年12月底厅主发和联合其他省级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凡是涉及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性规定的文件需要清理。二是凡是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文件需要清理。三是凡是已被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替代的文件需要清理。四是凡是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需要清理。五是凡是任务或者目标已经完成,不需要继续存续的文件需要清理。六是其他应当清理的情形。

三、清理结果

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

四、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571—85215865


政策原文: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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