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002482330/2024-116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浙文广旅政法〔2024〕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66-2024-0002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厅对2023年12月31日前(包括与其他省级部门联合)制定的7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