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发展演艺新空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091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发展演艺新空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29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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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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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更好地推动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结合“浙里大戏”攀峰计划、文艺赋美工程,积极探索文化演艺活动方式和产品模式创新,促进我省演艺新空间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该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发展目标与发展定位。在发展定位中,明确演艺新空间是指以营业性演出为主营业务的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同的新型演出场所。主要指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多功能小型剧场以及一定规模的商务楼宇、建筑厂房、园区街区、文旅场所、游船邮轮等场地空间,开展沉浸(环境)式、互动式、常态性艺术表演,驻场演出等演艺活动,注重剧目原创性、剧情完整性以及票房美誉度等因素,打造集底蕴深厚、风格突出、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效益显著,融文艺演出、休闲娱乐、消费体验于一体的室内外演艺新地标。在发展目标中,努力到2029年,推动演艺新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市场繁荣有序、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打造100个有示范价值、鲜明特色、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省级演艺新空间;创作50部具有较高艺术水准、深受群众喜爱、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的优秀剧目;形成30个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运营主体。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分为八个方面:一是优化空间布局;二是创作优秀剧目;三是促进业态融合;四是推动技术赋能;五是擦亮市场品牌;六是引育人才队伍;七是提升运营水平;八是完善公共服务。
第三部分是综合保障,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大政策支持,探索发展机制,建立行业标准。
三、政策亮点与影响
该《实施意见》从我省发展实际出发,系统总结特色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改革措施。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立足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阶段,推动演艺新空间发展,坚持“跳起脚来摘桃子”的原则,根据当前发展态势,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
二是突出改革赋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动多产业跨界融合创新,在稳中求进的同时加快深化院团改革,在立足空间创新基础上,通过传播内容、方式、渠道、场景创新,人才、运营、机制改革,推动演艺新空间高质量发展。
三是突出务实有效。要求同向发力、齐抓共管、高效推进,各地要因地制宜明确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级财政通过配套补助、“一事一议”等资补贴,加强对场地建设、内容创作、人才培养和展演活动等方面的支持。
政策原文:http://ct.zj.gov.cn/art/2025/7/29/art_1229678759_2560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