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028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0:51
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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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力扛起法治主责。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守法学法用法尊法,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会等形式,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10次组织召开党组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开展法治专题学习3次。二是谋划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制订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部署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24年,人大代表对文广旅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有省两会的人大建议123件。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反馈满意率100%。
(二)聚力健全立法体系。一是高效开展文旅领域立法。积极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立法工作,完成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该《条例》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积极开展《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于9月初经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二是完善形成立法项目梯队。结合文旅领域有关立法需求,加快形成一批文旅重点领域立法预备项目、调研项目。认真谋划《浙江省传统戏曲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可行性论证报告。三是积极参与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先后赴杭州、温州、金华、台州和丽水等5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有力推动了非遗保护传承。
(三)聚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先后5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建议废止、失效53件,确保涉企政策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二是健全完善评估审查工作机制。全年共对222项行政决策、政策文件、采购合同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600余条。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研究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各类政策文件184件。三是着力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工作情况,积极整合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力量,修订汇编《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年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没有发生被纠错的情形。
(四)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对全省文化市场13大类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再造审批指南和审核指导手册,力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测量方式的通知》,进一步统一审批标准。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实现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监管、执法及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文娱行业的政策指导和培育支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成功涌现了一批如《黑神话:悟空》《种地吧》等现象级产品。持续抓好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三是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举办2024“诗画浙江 文明相伴”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鲁迅故里-沈园景区、横店影视城入选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积极推进旅游业反食品浪费工作,严格限制旅游住宿业的一次性消费品使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五)聚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旅游管控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文化线索集中巡查活动,组织对33个涉嫌组织前往旅游目的地“黑名单”的产品和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办理大型营业性演出违法案件5件。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市场问题整治、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邮政零售报刊专项整治、农村演出活动专项执法等行动。二是规范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三本一清单”机制,出台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压紧压实旅游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组织旅安委成员单位开展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实现文物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推进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设施设备覆盖率达75%,文物违法案件同比下降91.7%。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柔性执法,积极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给予广大文旅领域中小微企业更多的容错纠错空间。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 ,积极探索“无感执法”新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精准度。
(六)聚力培育法治文化。一是创作法治主题文艺作品。实施浙里大戏攀峰计划,结合文化基因激活工程,组织排演《拦不住》《放心不放心》《一路有你》《谁做主》《帮你发财》《小事一桩》等一系列法治主题作品。二是推出法治主题视听作品。以浙产好剧“四个一百”工程为契机,深挖普法艺术创作富矿,推出电视剧《三大队》、网络剧《悬镜》《悬案》《黄雀》、网络电影《打黑》《暗涌》、纪录片《人生三路口》等多部涉案题材的影视作品。三是加强广电媒体法治宣传。支持和引导全省各级广电媒体承担社会责任,制作和播出了《警界41》《浙江警视》等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类节目栏目,为普法宣传工作发挥窗口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文旅行业智慧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如何推动文化广电旅游领域行业监管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跃升需要加快探索。二是文旅新业态法治保障能力有待强化,如何以良法善治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需要深入研究与谋划。三是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中还要加强指导,加快提升队伍整体能力。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厅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总体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六干”作风,努力打造具有文广旅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活动。谋划制订《2025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善机关处室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二)积极推动文广旅领域立法进程。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加快《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进程。做深做实《浙江省传统戏曲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等法规制修订的前期筹备工作。加强对宁波、湖州两个文旅部地方立法联系点的指导,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社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评估审查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持续优化文旅法治营商环境。完成“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管理系统”验收,推广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指南和指导手册,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再提升。优化“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模块,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星级饭店”“网吧”等主体信用评价。指导推进杭州市文化和旅游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五)大力推进高效执法智慧监管。积极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质效提升年活动,提高文化市场执法办案能力。完善文化市场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优化浙江文化市场执法在线、文旅安全在线等平台。加快推进平台数据共享进行,提高数字监管能力。举办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岗位技能大赛,建立文化市场执法大讲坛,完善执法队员月考机制,评比新一批文化市场执法带头人。推进文广旅领域安全生产“固盾”年(暂名)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六)持续擦亮法治文化特色品牌。结合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在浙籍名人、浙学书院、浙出好戏等赛道培育孵化一批法治文化标识,实现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到电视、网络视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刺绣等方面的文艺创作中去,力争创作一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高质量法治文艺作品。用好文广旅各类传播平台,拓展法治文化实体阵地,结合文艺赋美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拉近法治文艺作品与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