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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5-00001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5-01-02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文化艺术师资职业(专业)素养培训备案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2 18:59

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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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事项的通知》(浙文旅人〔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以下4家单位拟列入第一批文化艺术师资职业(专业)素养培训备案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1月9日。若对拟备案单位资格条件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署名意见发至邮箱:3543379600@qq.com。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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