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0029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3-22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2:20

来源:文印室

访问次数: 185

打印

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和全省广电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按照省委关于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着力提升法治能力,为推动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法治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法治建设。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守法学法用法尊法。原省文旅厅7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法治浙江建设相关工作,原省广电局年度以局党组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先后组织领导班子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平安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等主题,共开展法治专题学习9次。三是谋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认真制定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四是强化法治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厅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部署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就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等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守依法行政底线。一是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活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文化和旅游活动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二是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制定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划(试行)》,重点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配合其他厅局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审查重大行政协议62件,重大政策文件33件,其他事项43件。三是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原省文旅厅制定《关于印发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自查整改等专项行动。四是切实加强法务工作支撑。统筹系统内外法律专业人才,原省文旅厅机关转入公职律师1名。用好法律顾问制度,精准定位机关法律服务需求,细分法律服务事项,优化系统法律服务资源,降低重大行政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三)推动文旅立法保障。一是牵头完成《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立法工作。《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二是协同完成《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赴上海、福建等地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专题立法调研,积极参与草案修改完善工作,12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草案。三是完善形成立法项目梯队。严格按照原省文旅厅“十四五”期间立法项目库工作安排,结合文旅领域有关立法需求,加快形成一批文旅重点领域立法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积极申报《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四是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2023年,湖州市、宁波市双双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立法联系点,入选数量为全国最多。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支持温州率先开展传统戏曲传承保护地方立法。

(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实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文旅“五心”行动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人文环境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出台《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实现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全省覆盖。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宁波市鄞州区、慈溪市和瑞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一件事”集成改革,所有省级文旅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和全省通办、全省“掌办”。三是优化监管模式,加快推进“信用+监管”,杭州市“促进信用信息共享”获文化和旅游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完成存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工作,监管重点从“纳入管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四是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网络剧规划备案、发行许可平台。自上线以来,已受理网络剧4000余部,为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审片服务。

(五)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指导“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乡镇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乡镇文化市场在事项划转、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效能。指导衢州市在市县两级文旅局成立执法处和执法科,健全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机构。指导嘉兴市推进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才队伍“青蓝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加强职业发展激励,评选首批文化市场执法带头人22名,执法能手56名,执法新秀87名;聘请首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家10名。三是强化行业引导。继续抓好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出台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备案指南、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探索建立优秀剧本创作扶持奖励机制,强化行业引导促进健康发展。加大全省广电系统安全播出、地面卫星非法接收设施整治、“黑广播”等专项整治力度。四是整治市场保障秩序。2023年全年,日常巡查出动检查456982人次,检查191011家次,违规5833家次,双随机抽查占比47.27%;举报(督查)受理250件,属实案件113件,不属实案件54件,其他案件83件;行政处罚立案调查5415件,办结案件5272件,公开案件109件,警告2456家次,罚款22831518.38元,停业整顿37家次,吊销许可证8家次,没收非法所得2051198.68元,没收违法物品310415个,听证6家次,重大案件68件,移交200家次。

(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推动法治主题文艺作品创演。组织编排《枫桥是座桥》《馅饼-陷阱》《梦想不真》《迷途知返》《我才不上当》等一系列法治小品小戏在全省范围展演。指导市县开展法治主题文艺汇演、举办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支持法治农民画、法治剪纸创作。二是充分发挥文化阵地普法作用。利用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持续发挥浙江图书馆作为第一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积极作用,开展普法系列线上讲座,累计参加达1万人次。鼓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厅属高校开设法律相关专业课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成功申报第二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三是积极打造媒体宣传矩阵。整合国家和省级媒体资源,开展《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等涉文旅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专题宣贯活动,在微信公众号、“游浙里”等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立法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2023年,我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仍有待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文化和旅游活动社会风险评估等依法行政工作体系虽都有制定,但在抓落实上仍需继续加力。已实施法规执法检查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没有严格把握。

(二)文化市场执法体制仍有待强化。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中,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逐步下沉,在保障执法人员数量,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方面仍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仍有待完善。法治文艺作品数量不少,但是群众参与度、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如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标识作用,激活运用法治文化基因仍待进一步破题。

三、2024年工作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以三个“一号工程”为引擎,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按照新的职责要求,努力打造具有文广旅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一)加快打造浙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一是加强法治文化标识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在浙籍名人、浙学书院、浙出好戏等赛道培育孵化一批法治文化标识,实现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培育法治文艺创作队伍,多角度地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电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刺绣等方面的文艺创作中去,力争创作一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高质量法治文艺作品。三是用好文广旅各类传播平台,发挥好两个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结合“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积极拓展法治文化实体阵地,结合文艺赋美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拉近法治文艺作品与群众的距离。

(二)健全文广旅法治制度体系。一是加速文广旅地方立法。加快推进《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前期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严格履行立法各项程序,确保9月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落地实施,推进制定《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配套制度。严格按照“十四五”期间立法项目库工作安排,结合广电领域有关立法需求,加快形成一批文广旅重点领域立法预备项目、调研项目。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机构改革后机构名称和职责变化的对接调整工作。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务信息公开、文化和旅游活动社会风险评估等法治监督机制,形成职责明确、配合紧密、协作有力的工作新格局。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项目,实现政府采购招标、验收等环节法律审查全覆盖。三是强化法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加强刚性,强化对各设区市文广旅部门、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三)推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人文环境行动。一是大力实施文广旅标准化战略,推进ISO14785《旅游咨询与服务》国际标准提案研制,完善覆盖文旅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文旅标准体系。二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发挥文化旅游系统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机制,建立1个重点文化和旅游IP保护目录。三是推动文广旅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落地文广旅“一类事”服务场景试点,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各基层文广旅部门积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组织变革重塑,打造一站集成的文广旅综合服务专区,实现企业需求“一个口子”受理。

(四)提升文广旅市场监管效能。一是健全完善协同机制。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文化市场执法共享平台,提升文化市场数智治理水平。协同省级相关部门建立旅游休闲运动和文化新业态安全监管协同机制。围绕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市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地面卫星非法接收设施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集中执法检查。二是强化安全管理。抓实抓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建立文旅企事业单位“三本一清单”制度和“浙江文旅安全码”机制 ,动态掌握文旅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阈值。分类制定《旅游新业态项目管理规范》,密切关注露营、玻璃栈道、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监管情况。完善安全播出事故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做好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演员片酬核查和综艺节目内容备案、审核、审查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开展嘉宾艺人片酬督查,会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综艺节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导。

专此报告。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