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11330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
文 号 | - | 主题词 |
浙江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10:10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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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各单位对照《通知》规定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原则上可择优推荐申报1个。
2.请于2022年9月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邮箱。同时,将推荐函、2份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U盘)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毛根伟,联系电话:0571-85212776。
电子邮箱:183632766@qq.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邮编:310013。
特此通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8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