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3-00033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27 09:22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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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实现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和《2019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任务,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普法宣传、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为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19年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厅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厅党组多次研究和部署法治工作,听取了2018年法治政府考核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了2019年厅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厅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三次法治专题学习会,厅领导做中心发言。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了2018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治理能力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9年我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规范合同管理,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厅机关合同30件。推进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全年厅法律顾问对近20项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019年以我厅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被法院裁定驳回。
(三)深化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所有市县全部挂牌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019年,全省共检查经营单位241078家次,行政处罚立案1958件,罚款9930375.11元,没收违法所得1788795.18元,停业整顿60家次,吊销许可证19家次。积极推广智慧监管,强化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应用能力。现场检查全面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所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统一通过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进行。
(四)落实普法责任,建设法治文化
积极组织部署,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宣传阵地,发挥图书馆、文化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的法治宣传功能,浙江图书馆文澜讲坛举办“市民学法”系列讲座6场。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加强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与展演,编排演出了《东阳马生》《风乍起》等一批法治文艺作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了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深入推进机关干部普法,举办了厅机关《公务员法》等专题普法讲座。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地方立法体系有待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与文化和旅游发展仍存在差距,文化产业、乡村旅游等领域存在立法空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立法急需修订。
(二)法治工作队伍有待加强。全系统法治工作存在缺机构、缺人员的问题,大部分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未设立专门法治工作机构,缺少从事法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法律专业人才短缺。
(三)行政执法保障有待提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较紧缺,部分执法人员未按参公管理,存在同单位不同身份的情况,不利队伍稳定。执法装备保障不充分,缺少行政执法专用车,信息化装备较落后,难以适应“互联网+监管”等新形势。
三、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推进文旅地方立法。进一步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争取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地方立法体系,建立《“十四五”时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立法调研项目库》,配合做好2020年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工作。加强对各地文化和旅游立法调研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省地协调联动机制。
(二)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全流程示范标准,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持续精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行政决策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规范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和把关,推进厅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成立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事务服务组。
(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统一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标识,开展以案施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广旅游执法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协同模式,实现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执法工作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好对因疫情引发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指导。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充分利用好文化和旅游场馆阵地和艺术人才优势,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将普法宣传纳入文艺创作、纳入送文化下乡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律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干部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