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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1624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9-18
文  号 浙文广旅艺〔2024〕15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乡村美育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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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广旅艺〔2024〕15号


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美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乡村美育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乡村美育导师推荐对象及条件

1.对象

具有丰富的乡村美育实践经验,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乡村美育有深入研究和实践成果的专家。

2.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征信良好,作风优良,自律廉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美育活动,发展乡村美育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

(4)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5)事迹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真实感人,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6)工作单位在浙江省或乡村美育实践案例在浙江省。

(7)具有乡村美育设计方案、成功案例及乡村美育领域相关研究成果。

(二)乡村美育员推荐对象及条件

1.对象

直接参与乡村美育建设的教师、志愿者、文化工作者等。

2.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征信良好,作风优良,自律廉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热爱乡村美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积极开展乡村群众美育活动,发展乡村美育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

(4)积极参与乡村美育实践项目,在乡村美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引导群众发现美、创造美,为乡村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5)事迹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真实感人,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6)工作单位在浙江省或者乡村美育实践案例在浙江省。

二、实施程序及要求

乡村美育导师和乡村美育员人才培养项目实行“申报——培训——认定”机制。

(一)推荐申报

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择优推荐乡村美育人才,于2024年10月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浙江省美育村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乡村美育导师推荐表(附件1)、乡村美育员推荐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业务成果和其他材料。推荐报告、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将不予受理。11个地市由各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其他有关单位直接报送)。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选情况、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

2.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人才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

3.参与乡村美育实践案例论文提案。

4.相关业务成果。每位申报人员须报送能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

5.其他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二)培训

我厅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择优列为培训对象(列为培训对象电话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乡村美育人才培训,培训工作由浙江省美育村办公室承办,具体如下:

1.培训内容:美学原理与美育理论、乡村文化与艺术资源、乡村美育与文化产业融合、乡村美术馆运营与管理、乡村美育课程设计与教学等;

2.培训时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天;

3.培训方式:10月28日为集中培训,10月29日至11月1日为线上培训;

4.集中培训地点:浙江梅地亚宾馆(浙江省杭州市长生路18号);

5.培训费用:师资费、参训人员集中培训住宿费、餐费由承办单位负责,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各派出单位承担;

6.其他事项:请培训对象于10月27日下午14:00-17:00到达浙江梅地亚宾馆报到。酒店停车位有限,建议绿色出行。

(三)认定

培训对象于12月底前提交培训成果(参与乡村美育项目理论性文章),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培训对象提交的培训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认定一批当年度乡村美育导师和乡村美育员人才。公示无异议后印发正式入选通知,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美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深入挖掘本地区乡村美育人才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严格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二)材料报送地址:

浙江省美育村办公室(杭州市南山路138号浙江美术馆,邮编310002)

联 系 人: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刘戈 0571-85212768;浙江美术馆 朱海翔 0571-88389785。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jxcmyrc@zjam.org.cn。

附件:1.2024年浙江省乡村美育导师人才推荐表

          2.2024年浙江省乡村美育员人才推荐表

          3.2024年浙江省乡村美育人才推荐汇总表


艺[2024]15号附件1-3.doc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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