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重要公告
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1585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7-18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八届(2023年度)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获奖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12:36

来源:

来源:文印室

访问次数:

打印

浙文广旅传媒〔2024〕6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有关制作单位:

根据《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经过各单位选送、评审委员会复评和定评,第八届(2023年度)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公示,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纪录片发展的十条意见》等文件精神,创作出更多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纪录片精品力作,为我省纪录片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附件:第八届(2023年度)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获奖作品目录.doc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