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旅游饭店称号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4-11552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 文 号 | 主题词 |
关于同意取消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旅游饭店称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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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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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旅星评〔2024〕5号
杭州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关于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退出四星级旅游饭店序列的请示》(杭星评〔2024〕2号)收悉,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编号3340211)、杭州凯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编号3340145)2家单位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请你委协助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将该饭店四星级旅游饭店标牌收回。
此复。
浙江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