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德清一溪烟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等2家饭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4-11687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文 号 | 主题词 |
关于批准德清一溪烟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等2家饭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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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清一溪烟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浙江逸西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江山逸西里酒店)的申请和相关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的推荐,浙江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对上述酒店进行了正式评定。根据评定结果,2家饭店已达到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经研究,决定对批准德清一溪烟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等2家饭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凡对批准德清一溪烟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清莫干山诺富特酒店)等2家饭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决定有意见或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5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571-85212743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2103室
浙江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