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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1676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7-11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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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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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晓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40号提案《完善文化发展产业链 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文化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现在文化和技术深入结合,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从业人员也在不断增长,这既是一个迅速发展的产业,也是一个巨大的人才蓄水池。”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浙江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稳进提质,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三位,占GDP比重居全国第二。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规上文化企业6219家,上市文化企业62家,民营文化企业超30万家。历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数量居全国前列,今年全国文化企业30强,浙江有4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有2家企业入选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分别是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步入快车道,目前有93个优质项目落户;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持续做强,入驻影视文化企业1800余家。数字音乐、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对文化产业的贡献度也在不断提高,超过55%。此外,这些年,相继出台《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浙江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各地也相继推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举措,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从工作现状和格局看,浙江的文化产业在全国走在前列,但与时代的要求比,与国际先进水平比,与自己目标定位比,仍然压力很大。诚如您在提案中指出,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投融资体系不完善、内容生产环节薄弱、专业的策划和设计机构缺乏等方面的短板。围绕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动以下六方面工作,不断完善我省文化发展产业链。

1.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投融资环境。投融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持拓展文化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合理利用债券、票据、并购等资本市场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进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开发全方位多元化的特色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畅通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新渠道。挥好各级文化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举办全省文旅产业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推进省内重点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

2.进一步抓好内容创作生产。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和新时代文艺精品攀峰行动,加大对原创内容生产的引导扶持,推出具有国内一流水准、深受群众喜爱、富有浙江特色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作品。打造一批影视新兴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发展网络剧、数字影视、演艺科技、短视频等影视新兴业态。依托横店影视城、象山影视城等集聚高水平的编剧和文艺创作人才,推进影视创作、拍摄、制作、放映等资源整合,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全产业链。

3.进一步引育文化经营管理团队和人才。深入实施文化英才引育行动,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懂文化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面向重点文化企业开展“浙江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文旅领域梯度培育企业专题培训班”等文旅产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同时,借助“浙江文化产业”“浙江文旅”等公众号,加强对文化产业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文化产业。

4.实施好公共文化空间运营创新计划。深入推进公共文化空间运营创新计划,积极提升“浙里文化圈”服务品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浙江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空间。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在政策优惠、市场准入、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培育高品质文化空间运营市场主体。指导探索公共文化空间“一体化”运营机制,形成标准化、品牌化、可复制、可输出的公共文化空间运营“之江模式”。

5.贯彻落实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优化文化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持续做强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谋划推进宁波三江文化长廊、温州时尚创意产业集群、嘉兴长三角文化产业示范带、绍兴文创大走廊建设,加大文化产业的招商力度。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发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引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

6.推动文化产业基础设施质效提升。持续引导支持建设专业文化产业园,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工业园区改造中,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遴选认定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街区。推动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大视听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推进M511光影汇项目、浙南时尚演艺中心等一批文化综合体、视听沉浸体验中心建设,带动新型文化消费与生活性服务业联动发展。

7.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推动省政府“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落地实施,加快形成浙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特色和优势。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引领力和综合实力领先、优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集群,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巩固提升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最后,感谢您和各位委员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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