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调研“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调研“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3-06-29 14:07
来源:浙江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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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处长胡雁一行到浙江省博物馆调研“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现场考察工作室办公场地,并听取工作室运行情况汇报。
2020年,浙江省文旅厅启动浙江省文旅导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并以“浙江省+领办人姓名+专业领域名称+导师工作室”的格式进行规范命名,“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成为首批评审认定的导师工作室。
自命名以来,“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产出了丰硕成果。工作室与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文澜博物馆学论坛·青年工作坊”“青年缪斯”等人才培养平台,培养了一批有志于博物馆数字化研究与实践的年轻人;积极申报博物馆数字化相关课题,《数字化集成展示与交互技术在博物馆的应用示范》入围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开展“丽人行”系列品牌项目数字化运营、“南宋人的一天”云展览等具有影响力的博物馆数字化创新实践。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胡雁处长对导师工作室开办以来的运营情况开展评估,并提出以下意见:
首先,导师工作室要明确自身的性质。一方面,它是文旅厅系统的人才培养平台,是“十四五”期间发挥名家英才作用,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因此省文旅厅希望将导师工作室建设为文旅人才培养的“金名片”。另一方面,“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是以博物馆主体业务为核心的平台,省博物馆各业务部门首先要支持工作室,工作室依托于浙江省博物馆运行,同时也是一个全省性的人才培养平台。工作室的工作开展不仅要为省博物馆服务,也可以面向全省博物馆服务,浙江省博物馆和省内其他文旅系统单位都应予以大力支持。
第二,导师工作室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工作室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发挥名师的作用,带徒传艺出人才;二是要做好业务,创新出作品;三是要出效益,这个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
最后,胡雁对导师工作室未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导师工作室作为人才培养平台要“有用”,即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未来需进一步提升可见度与美誉度。胡雁提出建议,在不影响知识产权归属的前提下,工作室输出的与博物馆数字化相关的作品都可以体现“浙江省蔡琴博物馆数字传播导师工作室”的标识;之江新馆建成后的数字化展区,可将导师工作室有影响的作品作为展示内容之一;今后可以以导师工作室的名义组织人才培养相关活动、申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