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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3-09803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3-06-25
文  号 浙文旅提〔2023〕15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丽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1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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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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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武代表:

感谢您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丽26号建议《关于支持山区26县通过非遗工坊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浙江省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提升非遗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一、加大非遗保护扶持力度。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不断加大对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扶持力度。2022年,全省(不含宁波)非遗保护支出(列文化创作和保护科目)3.05亿元,较上年增长8.2%。为提高各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国家及省非遗保护资金11683万元,对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保护名录项目的挖掘、传承、保护等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规定范围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传习活动,分别给予平均每人每年2万元、8000元的奖补,促进“非遗”技艺后继有人。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相关项目也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非遗保护资金补助。

二、推进省级非遗工坊建设。2022年3月,我厅启动省级非遗工坊创建,同年5月24日、27日、31日,组织了全省三个片区(杭嘉湖地区、金丽温地区、甬台绍衢舟地区)的省级非遗工坊创建培训,各创建单位共283人参加活动,4000多人参与直播互动,培训明确了创建工作的背景、目标、标准、任务及相应的管理、评价机制。2022年6月,经报名、评审和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98个省级非遗工坊(创建)名单,依托131个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着眼“生产、就业、发展”,发挥传承人引领作用,以相关生产企业为建设主体,立足技艺传承创新、提高产销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培育特色品牌。2023年4月遴选公布了首批10家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87家非遗工坊。其中,新合索面非遗工坊、中泰竹笛非遗工坊、温州市贝雕非遗工坊和嵊州竹编非遗工坊4个案例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的2022年度“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三、指导构建省市县三级非遗工坊体系。全省目前有省级非遗工坊87家,市级非遗工坊131家,县级非遗工坊530家,具有浙江特色的三级非遗工坊体系雏形初现。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创建非遗工坊,研究制定《浙江省省级非遗工坊评价指标体系》,把准方向,强化引导,以非遗保护传承、传统工艺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同时,将非遗工坊建设纳入省厅“赛马”指标体系,并完善相关激励措施。2022年全年,省市县三级非遗工坊体系惠民富民成效显著,11个地市的非遗工坊销售额53.1亿元,培训各类人员近2万人,吸纳就业人数8.8万人,产业链延伸带动就业数十万人。

四、深化乡村振兴人才建设。2022年,我厅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山区26县传承人占25位,其中包括龙泉青瓷、龙泉宝剑、青田石雕等国家级非遗项目。2022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启动“五路人才促振兴奔共富”主题实践活动,选派农创客、规划师、农技师、工程师、艺术家“五路人才”共153人赴山区26县服务,同步启动衢州市衢江区、丽水市莲都区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创建工作,加快山区26县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体系。

五、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为进一步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号),放宽重点人群创业政策享受条件,大力促进重点人群返乡就业创业。文件明确,对于在山区26县创业的重点人群,初次创业时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在山区县再次创业3年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初创扶持政策。重点人群在山区县初次创业,带动1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年最高2万元,期限最长3年,从事电子商务及山区县结合实际确定的主导产业创业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决策部署,支持相关地区的非遗工坊建设。

一、研究推进金融扶持政策。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指导各地创设或补充创业担保基金,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征信,并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合理设置贷款审批要件,提升服务效率,加大对创业人群的融资支持力度。省人力社保厅将进一步落实好已有的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带头人按规定落实各类创业扶持,支持山区26县通过非遗工坊等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切实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度开展“艺术乡建”,鼓励以非遗项目为重点,推动特色村镇建设,由点到面,打造“非遗”艺术长廊。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工坊基础、产业特色等,依托侨企优质资源和当地巾帼力量,多方位推动非遗工坊提质扩面。设立一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加强技艺传承。深入推进“两进两回”,推动优秀工匠人才资源要素流向山区26县和非遗项目,激发非遗发展活力。

三、重点支持非遗工坊建设。今年5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工坊创建的通知》,明确了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的建设主体、创建任务、创建方式。将举办专题培训和交流会,为工坊创建主体提供非遗保护、传承创新、知识产权、销售渠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资源对接。我们将在申报和创建工作中,支持山区26县开展各级各类非遗工坊建设,鼓励相关地区成立非遗工坊联盟,与省内其他地区的非遗工坊开展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共同实现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献计献策。


联 系 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叶 涛

联系电话:0571-85212193     传    真:0571-85211715

邮    编:31001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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