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嘉9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3-09793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 文 号 | 浙文旅提〔2023〕137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嘉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1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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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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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亦婷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嘉9号建议《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力疫后文旅景区迅速回暖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旅游景区复苏发展情况
旅游景区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在旅游产业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旅游景区是旅游吸引力的根本来源,是旅游活动的直接动因和旅游消费的吸引中心。我厅高度重视旅游景区工作,积极推动旅游景区疫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消费提振”,出台一系列包括惠及旅游景区在内的政策措施。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旅游业纾困9条专项政策。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政策若干举措》,包括项目投资建设、加大文旅企业纾困等四个方面12条举措。针对文旅企业融资难题,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出台《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纾困发展的通知》。2023年,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鼓励各地实施文旅消费券发放、景区免门票等政策措施。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省各地也出台文旅专项政策60余个,当年全省累计兑付各类文旅企业奖补资金 15.64 亿元。各相关省直单位也积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除安排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外,省财政2019-2023年共计安排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20亿元,推动四条唐诗之路沿线文化和旅游的保护和开发;2022年,省政府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文化旅游项目166个次、债券资金149.75亿元。
(二)强化金融扶持。省财政持续实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性奖励。金融部门积极引导省内银行将文化旅游行业纳入优先支持行业,如创新推出影视贷、景区贷等文化旅游金融专属产品,台州神仙居、温州雁荡山等 13 家景区对景区未来门票收入等综合收益权打包质押,获得贷款支持 49亿元;工商银行嘉兴分行加快“幸福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做好重点文旅项目信贷合作,截至2022年末,共支持乌镇、濮院、梅花洲、南北湖等景区业务发展,在文旅板块授信总额40亿元,贷款余额12亿元。我厅积极迭代升级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制度,会同金融部门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大会,2022 年推动 289 家文旅企业获得 240 亿元贷款融资。
(三)加快景区度假区提质。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唯一一个省份实现“四连创”,总数20家,居全国第二。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鉴湖旅游度假区等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入命名公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共计8家,居全国第一。建立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梯队,确定7家A级旅游景区和9家旅游度假区意向单位。报请省政府命名省级旅游度假区5家,撤销3家,批准总体规划3家。景区资源评估通过7家。开展省级度假区资源评估2家,可行性研究联审2家。
(四)加速推动旅游景区复苏。2022以来,我们先后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助企纾困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稳进提质工作会议,全面推动稳进提质工作。深入开展“助企开门红”“助企纾困服务季”等助企服务活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惠及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普惠性税费优惠、社保费率优惠、房租减免、能耗支持等政策措施的落地兑现,切实减轻文旅企业负担。今年以来,我厅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鼓励 A 级收费景区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票措施,2023年春节期间,全省有400多家国有景区及部分民营景区推出免费游活动。五一前全省共出台组团补助等系列促文旅消费举措近200项,共计发放消费券等消费补贴金额4207.8万元,带动消费金额115878.5万元。在政策等各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省景区景点客流实现普涨,据手机信令大数据监测,一季度全省4A及以上景区接待游客6692.97万人次,同比上升473.47%。
二、全省旅游景区复苏发展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您提出的“加大扶持力度助力疫后文旅景区迅速回暖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安排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3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旅游公共服务提升、特色旅游商品和产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旅游业态融合发展、旅游消费促进等。2019-2023年共计安排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20亿元,推动四条唐诗之路所经县(市、区)政府统筹谋划诗路沿线文化和旅游的保护和开发,挖掘诗路文化内涵,全面打造“诗画浙江”金名片。加强市县文旅项目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对于符合风险管理要求和债券管理相关规定的文化旅游公益性项目,所在市县可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鉴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地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是按因素法分配的,以及现行财政体制因素,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全省统一扶持政策,避免各地市出台不同的减免门票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景区实行减免门票政策,虽然带动了流量,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景区门票收入,影响了高峰期游客旅游体验。因此,随着旅游行业的逐步复苏,我们已经积极引导各地谨慎考量使用减免门票政策 。
(二)实施景区振兴计划。为加快新时代我省旅游景区转型提升和高质量振兴发展,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浙江省旅游景区振兴计划(2023—2025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将于近期出台。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运营为王、内容为王、流量为王”理念,通过生态护景、文化润景、业态活景、运营强景、数智变景、设施成景、品牌亮景、生活融景八大行动,深入实施旅游景区高质量振兴计划,激活内生动力,推动景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变革重塑、转型重构、蝶变重生,建设“诗情画意、智慧创意、人民满意”的现代旅游景区,成为全省文旅深度融合的重要窗口和“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的核心IP。其中“业态活景”行动包括强化景区项目创意、强化产品业态创新、强化消费场景创造三项内容,力求引进或推出一批体量大、品质高、效益佳的龙头项目;谋划打造一批康养、研学、亲子、滑雪、露营等“网红”业态项目;策划推进一批小而美、小而精的“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培育顶流爆款旅游产品不少于30个,吸引游客“多住一晚”,推动二次消费、重复消费。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我厅继续加强与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金融业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作用。组织举办好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线下对接会,推动政银企合作共赢。鼓励各地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优质文化和旅游发行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监管部门将引导银行优化信贷准入标准,积极支持暂遇困难的旅游景区客户,增加首贷、信用贷投放。对优质旅游景区,在授信额度核定、用信担保要求等方面实现差异化支持政策。指导银行提供多元融资服务,统筹运用各类融资产品,为旅游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租贷联动和产业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支持。将旅游业优质企业纳入银行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管理,实施差异化服务措施。支持银行科技赋能旅游业转型发展,加大智慧旅游场景个性化产品产业投放。
(四)加强旅游人才培养。省人力社保厅将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旅游类紧缺人才培训力度,加大紧缺工种补贴力度;深入实施技工院校提质增量行动,加强技工院校旅游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技工院校打造一批优秀的旅游业技能人才。我厅将统筹推进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及其他文旅院校发展,按照“分层推进”“错位发展”“良性互动”原则,形成多门类、多学科、多层次的文旅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鼓励厅属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院团、文旅集团合作办学,加强人才培育专项经费投入,通过科学研究创作活动,实现成长成才。完善厅局领导联系专业骨干人才制度,充分发挥人才在管理决策、重大项目、行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开展年度旅游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将优秀导游等各类优秀人才作为培育对象,培育项目设浙江省“金牌”导游等4个类别,每年共培育名额40人。优化导游人才的教育激励政策,针对导游行业女性占比大、学历普通不高(以大专为主)的现状,加大争取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岗位能手”“巾帼能手”激励,关心关爱导游的职业成长,鼓励导游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导游服务能力和行业竞争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雷超
联系电话:0571-85212796 传 真:0571-85211715
邮 编:31001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