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决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3-09751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文 号 | 浙文旅艺〔2023〕20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决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11:27
来源:
来源:文印室
访问次数:
浙文旅艺〔2023〕20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浙江音乐舞蹈创作,推出优秀音乐舞蹈作品,发现培养音乐舞蹈创作人才,经研究,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浙江省舞蹈家协会共同主办的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将于11月27—30日在浙江音乐学院进行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7日至30日,浙江音乐学院。
二、比赛日程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场地 |
11月1日 | 14:00 | 领队会议,决赛顺序抽签 | 浙江音乐学院 行政楼103会议室 |
11月27日 | 09:30 | 舞蹈类(独双三)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浙江音乐学院 舞蹈剧场 |
18:00 | 舞蹈类(群舞)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
14:00 | 声乐类第一场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厅 | |
19:00 | 声乐类第二场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
11月28日 | 09:00 | 舞蹈类(群舞)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浙江音乐学院 舞蹈剧场 |
14:00 | 舞蹈类(独双三)决赛(21个) | ||
19:00 | 舞蹈类(群舞)决赛(17个) | ||
14:00 | 声乐类第一场决赛(17个) | 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厅 | |
19:00 | 声乐类第二场决赛(18个) | ||
11月29日 | 09:00 | 西洋乐走台(以抽签结果为序) | 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厅 |
14:00 | 西洋乐决赛(15个) | ||
18:00 | 民乐第一场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
11月30日 | 09:00 | 民乐第二场走台 (以抽签结果为序) | 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厅 |
14:00 | 民乐第一场决赛(11个) | ||
19:00 | 民乐第二场决赛(11个) |
三、比赛办法
(一)走台与现场表演
比赛一律实行现场表演。各作品按规定时间进行走台和参赛,提前30分钟到达参赛场地报到并候场,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灯光音响、道具
比赛现场提供扩音,话筒布位、音响音量、灯光照明及现场操作人员均等由主办方统一设定和安排。
1.声乐类:伴奏形式不限。主办方提供钢琴,钢琴伴奏自备,费用自理。比赛道具自备。小乐队伴奏人数不超6人,伴奏乐器和乐器音箱及小调音台均需自备,主办方提供两个音频主连接线路接口。所需话筒的种类和数量及道具请在决赛作品信息登记表上填写(附件1)。
2.器乐类:提供乐队座椅,谱架自备。。
3.舞蹈类:提供灯位布置图,灯光可自带灯光师操作。如有特殊灯光要求或摆放大型道具,应自备有关设备及操作人员,并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舞台设备的使用需求请在决赛作品信息登记表上填写(附件3)。
(三)评比办法
每组比赛结束后,评委集中评议表决,统计结果报主办方审核。
(四)超时扣分
作品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歌曲、舞蹈独双三作品限时6分钟以内,群舞作品限时8分钟以内,器乐作品限时15分钟以内)。超时1分钟内(含1分钟)扣0.01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0.02分。
(五)赛场秩序
演员、辅助人员凭参赛证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后进入比赛区域。各参赛单位明确领队1人凭工作证进入比赛区域。
四、报送材料
(一)《决赛作品信息登记表》(填报电子表格的同时,需提供PDF扫描件)。
(二)声乐类作品提供简谱电子稿,器乐类作品提供总谱电子稿,统一采用PDF格式。曲谱中不得出现选送单位和创作、演唱人员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三)声乐类和舞蹈类作品的伴奏音频(WAV、MP3格式)。
相关参赛作品资料请于11月20日前标注类别后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其他
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自理,主办方协助提供食宿交通方面的信息服务。
联系人及邮箱地址:
沈蕾: 13777813038 ysc@zjcm.edu.cn
比赛场地: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决赛(声乐类)作品信息登记表
2.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决赛(器乐类)作品信息登记表
3.浙江省第12届音乐舞蹈节决赛(舞蹈类)作品信息登记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艺[2023]20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