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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3-00011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3-01-19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拟认定2022年浙江省4A级以上景区城和5A级景区镇(乡、街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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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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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和《浙江省景区镇建设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经各地申报和省级验收,拟认定丽水市景宁县、嘉兴市平湖市、宁波市宁海县为省5A级景区城,杭州市临安区、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乐清市、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江山市、丽水市区(莲都区)等6家单位为省4A级景区城;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杭州市桐庐县合村乡、温州市永嘉县大若岩镇、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金华市东阳市花园村(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等8个镇(乡)为5A级景区镇(乡、街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  话:0571-85211056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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