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00295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文 号 | 主题词 |
经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现在全省范围内对我省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个):
中国丝绸博物馆技术部
二、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4人,其中1人备选):
严洪明(浙江自然博物院)
王结华(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张斯鸿(新昌博物馆)
备选:张淑凝(温岭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可采用面谈、电话、署名来信等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825806;
传真:0571-88869347;
联系地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杭州市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3)
附件: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简要事迹.pdf
浙江省“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