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00093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文 号 | 主题词 |
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于7月初、11月底分两批开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其中:2020-2021年度的项目按规定需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请于7月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2021-2022年度的项目按规定需于10月15日前完成,请于10月17日前完成材料上报。我厅在统一组织结项评审后,将在官网上进行结项项目公布。
联系人:温佳露,张煜;
电 话:0571-82812980,0571-85215835;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310013);
邮 箱:35615611@qq.com。
附件:1.《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项管理的规定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创作项目结项申请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