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绍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11369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 文 号 | 浙文旅提〔2022〕166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绍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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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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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旅提〔2022〕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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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周圆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绍21号建议《关于在我省开展禹迹保护研究及民祭大禹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大禹是中华民族的治水英雄,大禹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积极推动大禹文化的挖掘、传承、弘扬和传播,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禹迹保护研究取得系列成果
(一)系列禹迹图成功发布。绍兴是大禹治水功成之地,大禹文化是绍兴的标志性文化品牌。支持绍兴市开展禹迹研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绍兴禹迹图》《浙江禹迹图》《中国禹迹图》《日本禹迹图》和《韩国禹迹图》及绍兴“禹迹标识”相继正式发布,有力推动了大禹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播、弘扬,进一步擦亮了绍兴“东亚文化之都”的金名片。
(二)大禹陵相关文保工作切实加强。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了大禹陵禹庙大殿维修工程、大禹陵之禹庙午门保养维护工程、大禹陵之峋嵝碑亭抢险加固工程、大禹陵之禹庙棂星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等项目,大禹陵文物本体及周边历史环境得到了切实保护。2021年,省文物局还针对涉及大禹陵的违法建设案开展复盘调查、责令整改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三)文化基因解码成果丰硕。自2020年启动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以来,我厅将大禹文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实施,共调查入库大禹相关文化元素28项;绍兴市越城区已完成“大禹祭典”文化基因解码,并获选为全省优秀解码项目,入选全省“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成果展。绍兴市积极转化活化大禹文化资源,在禹迹地安装标识牌64个,有效助推了文旅融合发展。
二、大禹祭典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经各方共同努力,“大禹祭典”于200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2014年与祭孔大典(南孔祭典)、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一道被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为我省仅有保留的3个公祭类节庆活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20-2022年下拨绍兴市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省级非遗专项资金分别为672.34万、1623.4万,有力支持保障了“大禹祭典”等项目的保护发展。积极推动项目保护单位落实保护责任,近年来,大禹陵景区发挥全国祀禹中心的作用,做好项目的保护传承与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以“寻根”“祭祖”为主题的祭祀圣地,不断提升大禹文化的影响力。民祭大禹作为绍兴大禹祭祀文化中除官方祭祀、姒氏宗族祭祀之外的第三种形式,是大禹祭祀文化中鲜明体现民间性、群众性的祭祀形式。2019年,浙江大禹文化发展基金会举办全国性禹裔民祭大禹活动,并联合有关单位成立民祭大禹组委会,计划开展常态化民祭大禹活动,进一步增进禹裔凝聚力,促进大禹文化广泛传播。
您提出的“启动禹迹保护研究工作”“启动民间祭禹活动”等建议,对于促进大禹文化更好传承传播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文物局等相关单位、绍兴市政府,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禹迹保护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利用
(一)推动禹迹保护研究。在现有成果基础上,继续推动禹迹保护研究深入开展,加强保护研究成果转化利用,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关于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重要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在省委宣传部的牵头领导下,积极参与做好大禹文化传播影响力提升工作,围绕大禹文化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将禹迹保护利用研究纳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指南,鼓励相关单位围绕课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形成重要研究成果。
(二)加强禹迹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结合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和三普复核工作,我省计划组织力量客观评估各地禹迹文物的保存状况、价值内涵及类型特征,将符合遴选条件的文物分批次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指导、督促绍兴市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禹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全省禹迹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梳理一批禹迹文物保护项目清单,有序开展全省禹迹文物保护修缮及展示利用工作。
(三)加强文化标识培育。持续推动大禹文化基因解码成果转化利用,深入实施“浙江文化标识”培育计划,加大“大禹文化”文化标识培育力度。目前,大禹陵景区提升项目已被立项为大禹相关文化基因解码成果转化利用项目,计划投资2.3亿元,全力打造浙江大禹文化标识。开展第二批“浙江文化标识”培育项目遴选,将大禹文化标识纳入其中,制订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用五年时间打造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大禹文化标识。
(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结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将全省禹迹作为重要调查内容,形成专项调查报告,提出优化开发利用方向,为实现资源科学保护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重要基础。加强禹迹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帮助做好招商引资对接,推进动漫产品、主题旅游线路、研学产品等开发,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拓展大禹祭典活动的外延价值,打造系列文创产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系统性保护,推动活动健康发展
(一)加强非遗资源挖掘保护。进一步加强大禹祭典保护传承,定期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工作评估,了解项目存续状况,严格实施“八个一”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保护责任,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系统性保护水平。鼓励绍兴市、越城区依照相关资金办法,积极申报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争取省级财政补助,推动大禹文化的传承发展。加强与大禹相关非遗资源的调查、建档、保存、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传承体系。鉴于同一区域相似类型的“大禹祭典”已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条例》及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挖掘民祭大禹的重要价值和精神内涵,提升保护水平和传承活力,鼓励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报非遗名录,纳入非遗保护体系。
(二)推动民祭大禹活动有序开展。支持绍兴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常态化开展民祭大禹活动,不断提升活动举办质量。支持绍兴市组织相关专家,从多维度、多层次对民祭大禹的历史根源、时代价值、现实意义进行深入挖掘。支持绍兴市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祭典内容,优化提升祭祀规程,努力打造形成品牌活动。充分利用省级文化和旅游资源,指导做好祭典的演艺活动、场景布设等保障工作。推荐文化和旅游领域专家参与祭祀活动方案和祭文内容审核,提升专业性权威性。
积极推动所在地在办好“大禹祭典”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对民祭大禹活动的指导力度,在严格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地方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统筹有关资金使用。推动地方政府履行属地保护职责,加强资金保障,对符合规定的相关活动予以适当支持,促进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形成官方祭祀与民间祭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在省人大的指导下,发挥浙江大禹文化发展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参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形成工作合力。
感谢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薛建
联系电话:0571-85212179 传真:0571-85211715
邮 编:31001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