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1-09017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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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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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旅科教〔2021〕15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级各有关院校: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办科教发〔2021〕4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活动章程规定,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地各院校分别明确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本次活动的报名组织工作,于4月16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2)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区报名工作,并汇总参加院校的联络人信息进行报送,省级有关院校直接报送。省厅将根据报送情况分配各院校的报名账户,账户分配后,各院校应及时修改账户密码,该账户将作为今后各届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的固定使用账户,务必妥善管理。
2.请各报名院校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活动章程要求,通过系统填报学生、曲目、指导教师以及院校领队等相关信息,上传曲目视频,确认无误后导出《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系统,最后通过系统统一提交。
3.本次活动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此期间各院校可通过系统进行信息填报,逾期不再受理。届时我厅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推荐上报文化和旅游部。
联系人:曹 靓
联系电话:0571-85214490,13093776935
系统技术支持QQ群:257337343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2.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联络人信息表
3.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