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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提示

发布日期:2021-01-06 10:33 信息来源:省广电局 浏览次数: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持证机构须在奇数年份(如2021年)的1月1日至31日期间提交换证申请。换证通知会通过省局网站、QQ群(683078814、287533518)、“新广电”公众号(通过导航栏“微专栏”“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查询内容)发布。

2. 换证申请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nrta.gov.cn:8444/uias/mainChain.do?appCode=zwfwmh,也可从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左边“快速通道”/第一个“制作经营机构管理”进入。)进行,法人用户登录。用户名为:单位名称,密码为:8888。页面跳转后点击/推荐服务“制作经营机构”,页面跳转后点击“制作机构业务”“月报”“换证申请”

3新取得许可证单位须尽快登入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每月的月度备案。

4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相关业务咨询省广电局艺术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相关业务咨询省广电局网络视听和媒体融合处。

5联系电话:

艺术管理处:0571-87163137

网络视听和媒体融合处:0571-87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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