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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0-10052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0-08-14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名单的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10:37

来源: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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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贯彻《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1号令)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创建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工作要求,我厅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开展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申报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评估会评定,遴选出15个创建地区名单。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814日至820

公示受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    

电话:0571-85212193  

传真:0571-85215836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

 2020814

 

 

 

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名单

 

序号

生态区名称

申报地区

1

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区

2

钱塘潮涌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杭州市萧山区

3

浙江省中医药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宁波市海曙区

4

弥勒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宁波市奉化区

5

蚕桑丝织文化生态保护区(德清)

德清县

6

江南水乡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嘉善县

7

蚕桑丝织文化生态保护区(桐乡)

桐乡市

8

孝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绍兴市上虞区

9

越剧文化生态保护区

嵊州市

10

传统民居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东阳市

11

立春文化生态保护区

衢州市柯城区

12

普陀山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

13

和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天台县

14

龙泉青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龙泉市

15

田园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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