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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19-09686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9-08-19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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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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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旅资源〔2019〕15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浙江省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19日

  

 

浙江省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专项活动方案

 

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品的重要形态,是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进一步迎合大众旅游时代,充分发挥旅游景区在新时代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推动我省A级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全省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从社会最关心、行业最关注、群众最关切的直接问题入手,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发展,推动全省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文旅融合样板地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突出管理体制、业态产品、文化内涵、公共设施、智慧管理、景观环境、品牌宣传、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共建共享十个重点,做大做强旅游景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努力使旅游景区生态环境更美、文化内涵更深、服务设施更全、服务品质更优、市场竞争力更强,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底,争取全省新增5A级景区1-2家,新增4A级旅游景区20家,千万亿级大型综合景区20个,全省优质旅游经典景区达到50家。

三、主要原则

坚持转型升级。对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推动旅游景区从观光向休闲、度假转变,构建符合大众旅游时代的产品体系,加快门票经济向综合经济模式转变,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坚持品质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主客共享,推动旅游标准化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变,注重建设标准化、管理细节化、服务人性化,加强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品位和品质,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坚持文旅融合。强化“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 ”导向,推动文化场馆景区化和旅游景区博物馆化,加快文化和文物活化转化,鼓励旅游景区演艺发展,推动非遗文化元素植入,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的底线,推动旅游粗放开发向生态化集约化发展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让旅游景区的山更秀、水更清、景更美,成为大花园建设的样板地和示范区。

坚持智慧引领。倡导“互联网+”,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未来景区建设,加快景区文旅数字化步伐,加快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景区管理、服务和经营智能化运作,不断提高旅游景区智慧化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产品业态

实施景区“五名”工程,即让国家4A级以上高等级旅游景区及景区周边区域,努力打造一处名景,创作一台名戏,创意一批名品,推出一桌名菜,发展一批名宿,真正让游客享有多元化体验。围绕一家旅游景区拥有一个核心吸引物目标,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加强资源整合开发,打造经典景区或独特产品,提升旅游景区核心竞争力。依托特色村落、历史文化村落,深入开展万村景区化,建设一批乡村休闲度假景区,带动乡村振兴。整合提升特色医疗、中医药疗养、美容保健、康体养生和温泉、中草药等特色资源,培育一批康养型景区;以省级旅游度假区为载体,打造户外休闲、康体活动、垂钓、自行车、徒步健行、拓展运动、游轮游艇、房车基地、自驾车露营地等休闲景区;深入开展“百县千碗进景区”,因地制宜推出地方特色菜肴,满足广大游客的味蕾。到2020年,争取在景区及周边建成50家特色文化主题酒店,10台全国著名的旅游演艺节目和上千种景区文化产品。

(二)着力提升文化品位

实施“文化润景”工程,开展文化“基因解码”,增强文化自信,挖掘景区文化的精髓,有效增加景区发展的文化含金量,发挥景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力的主要作用。充分依托景区的文化资源和深厚底蕴,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加快文旅重大项目建设,建设旅游化的文化展示场馆,建成20家文旅融合经典景区。鼓励创作地方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文创产品和伴手礼产品,建成特色文化主题酒店或精品民宿,提高景区旅游产品供给质量。强化景区的意识形态责任,创新景区文化的展陈、讲解方式,积极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产品,增进旅游消费的文明程度,切实把景区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三)着力提升公共设施

实施“E游全景”工程,加快旅游景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舒适度、便利度。有机统筹景区整治提升与灾后重建,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切实完善景区公共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厕所革命”,全面提升旅游厕所品质,国家5A级旅游景区80%以上的旅游厕所达到AAA标准,4A级旅游景区60%的旅游厕所达到AAA标准,两年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2350座。迎合自驾游发展趋势,继续推进景区停车场建设。鼓励生态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建设。支持各地出台节假日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等行之有效的缓解停车难的政策。主动对接美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通景公路的改造提升,规范和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切实提高通行能力,缓解旺季高峰堵车问题。坚持“适度实用”原则,提升景区游客中心功能,成为游客集散、休憩、娱乐的功能区,真正成为游客的中心。加快完善景区标识标牌系统,做到布局合理、图形规范、维护良好。加快景区信息化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景区监测系统,探索建立旅游景区管理、咨询、营销、预定等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平台,80%以上的4A级景区开发运维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4A级以上景区公共休息场所100%实现免费wifi覆盖。

(四)着力提升旅游消费

实施旅游“二次消费”工程,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推动从门票经济向综合经济转变,让旅游景区成为扩大旅游消费的主阵地。高等级景区人均消费达到200元/天以上。鼓励各地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旅游消费惠民活动,促进游客多元消费,力争年度300家A级旅游景区推出优惠政策。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鼓励景区降低门票价格,推广景区一票制,取消票中票。落实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增设儿童年龄免票标准。推进文博场馆、红色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等公益景区免费向游客开放。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景区聚焦挖掘景区特色文化,发展夜间餐饮、购物、文化演出等项目,推出景区夜游精品线路,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度,进一步刺激消费,打造夜间经济,力争20%的景区开展夜游活动。

(五)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实施旅游服务“满意100”工程,坚持以游客为中心,加强景区共建共享,创建旅游优质服务单位,努力实现“人人满意、事事满意”。放心景区达到550家,游客满意度超过95%。着力推动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加快破解行政管理体制、市场运营体制、保护和开发体制的瓶颈问题,理顺景区管委会、所在地政府、运营公司、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妥善处理景区发展与周边地区利益瓜葛纠纷,形成科学高效、共建共享、运转有序的机制,推动旅游景区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游客咨询、投诉处理,坚决依法查处和整治行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景区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及综合执法能力,不断优化旅游服务环境。探索旅游景区专业化管理公司,开展景区输出管理,提高景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景区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明确玻璃栈道、漂流、游乐项目、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项目职能管理体系,强化景区高峰期流量监控和处置,实时发布景区游客容量状况、交通状况和安全状况,全面提升景区安全管理水平。鼓励景区编制多语种旅游指南和交通地图。定期组织旅游窗口行业人员开展外语培训,组建景区国际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伍,营造国际化旅游环境氛围。坚持共建共享,引导当地群众与游客和谐相处,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六)着力提升景区环境

实施景区“四化”工程,即推动旅游景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洁化率达到100%,绿化率达到90%以上,美化率达到95%,亮化率达到60%。贯彻“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理念,主动融入全省大花园、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流建设大局,有机衔接“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旅游风情小镇、大棚房整治、五水共治等工程,切实提升旅游景区环境质量。重中之重开展景区内外环境协调整治,加强景区可视范围建筑立面风貌提升改造,确保建筑风格与景区整体环境协调相融,加强景区内外村庄(社区)的风貌提升,切实解决“景区内部像欧洲、外部像非洲”问题。对因台风“利奇马”影响受灾严重的景区,结合景区提升、美丽乡村和景区村庄建设精心组织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景区美丽环境。坚持景区开发建设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建立景区开发建设环境影响评估机制,指导旅游景区核定和公布最大承载,有效降低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让景区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样板。

五、实施步骤

旅游服务品质提升专项活动从2019年8月开始,到2020年8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15日—9月15日)。制定《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专项活动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部署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9月16日—2020年7月30日)。各市、县(市、区)和旅游景区,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0年8月1日—8月31日)。各地对旅游景区服务品质提升专项活动开展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景区品质提升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景区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制定本地的活动方案,建立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厅资源开发处,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省厅将通报各地的进展情况。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对旅游景区提升发展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用于旅游景区提升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景区游客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企业上市。研究制定差别化旅游用地政策,努力保障景区新型业态、产品项目用地。

(三)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切实加强旅游景区人才培养、使用,大力引进、培养旅游规划、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智慧景区、市场营销、管理服务等专业人才,建设景区资源评价专家、景区评定检查员、景区职业经理人三支队伍,强化景区管理服务一线员工培训,为旅游景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加强对标创建。坚持创牌和保牌、真创和争创联动理念,对各地创建的A级景区,严格按照程序,加强现场指导,提高创建质量。重点把好五个关:一是严把高等级旅游景区创建方案可行关;二是严把旅游景区景观价值评价关;三是严把创建实效验收关;四是严把景区文旅融合关;五是严把管理服务质量关。

(五)加强动态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地的活动成效开展评价,对成效明显的市,优先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对进展不力的市,视情调整或收回A级景区评定权。强化旅游景区提升发展动态管理,表彰一批优质旅游示范经典景区,加强动态复核或暗访,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景区,实施“三个一批”(摘牌一批、警告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旅游景区优胜劣汰的动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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