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检查规则
旅游市场检查规则
发布时间:2017-05-18 16:12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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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有关资料和设备。
二、检查人员必须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上岗,且两人以上。
三、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必须佩戴《行政执法证》于胸前,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身份。
四、检查人员用语礼貌规范,不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正常行程和工作。
五、检查人员耐心回答被行政相对人的提问,不得因行政相对人辩护而加重处罚。
六、检查人员衣着整洁、大方,不戴墨镜、不抽烟、不吃零食。
七、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执法事实确凿,无违法执法行为。
八、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进行处罚,做好笔录,并制作行政执法案卷。
九、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分析,并归档。
浙江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