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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17-09006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7-01-23
文  号 浙文计〔2017〕3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厅再次转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关于要求出资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函

发布时间:2017-01-2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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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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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再次转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关于要求出资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函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国办文艺院团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国有艺术团体市场化运营的能力,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自2013年起,就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合作,探索传统戏曲产业化发展的新路。经过多轮的沟通协调,最终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绿城致臻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联合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共同出资设立“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经我厅党组研究同意后分别报送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得到了省委宣传部的批复意见(浙宣复〔201426号)。公司筹备组建过程中,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客观原因提出退出的实际情况,经报我厅党组研究同意改由杭州远行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组建。为尽快组建并注册成立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我厅曾于20166月向贵厅报送了《浙江省文化厅转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关于要求出资参股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函》(浙文计〔201650号),后又于9月份向省文资委报送了《浙江省文化厅转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关于出资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及国有资产委托运营的请示》(浙文发〔2016141号)。现根据省文资办意见,经研究,拟先行由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出资参与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小百花艺术中心建成后其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拟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另行报批。现将公司组建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新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壹亿(RMB100,000,000元,各股东均以人民币出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一: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出资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股东二:杭州远行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股东三: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

股东四:杭州绿城致臻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根据四方股东商议,公司注册地在艺术中心尚未建成投入使用前暂时设立在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团部所在地。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范围为:演出策划及组织、文化创意、经纪及组织,剧场运营及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企业形象设计,国内广告策划设计,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等(涉及前置审批的按相关法规报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拟由茅威涛担任。

鉴于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属财政适当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比例较低,自筹经费压力较大,自身事业基金结余额度积累不足,不够注册资金使用,为此,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绿城致臻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合适的方式各资助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250万元作为该团的注册资本金,余下的500万元资本金由浙江小百花越剧团通过其它社会资助、自行筹措等方式解决,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未用财政补助资金作为注册资金出资。

该公司组建后,将积极探索发展文化产业、优秀传统戏曲的传承和保护、演艺产业的市场开拓,以一流的企业和一流的文化品牌强强联手、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并从中得到可持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厅认为,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和民营经济参与文化产业、传统戏曲事业的发展,是积极探索国办文艺院团向文化产业经营转化,共谋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符合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可以提升越剧艺术的创新力、市场力及国际影响力,合作方也是省内外比较有影响的知名企业,是一个需要积极支持的创新举措。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关于投资参股组建经营公司的相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特此函达,请予批准为盼

 

附件:

1. 浙江省文化厅专题会议纪要(浙文厅会〔20145号)

2.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申报审批表

3. 浙江小百花越剧院的请示

 

 

浙江省文化厅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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