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入境旅游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县(市、区)补助激励公示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6-00016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6-03-04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入境旅游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县(市、区)补助激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4 16:01
来源:
来源: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省入境旅游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地区补助激励实施细则》(浙文广旅市〔2026〕4 号),经浙江省县域入境旅游第三方综合监测、厅党组会审议、省财政厅审核,确定了2025年度浙江省入境旅游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县(市、区)补助激励名单(不含宁波),现予以公示。
一、补助激励名单及金额
1.第1名:义乌市,补助经费60万元。
2.第2-3名: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上城区,各补助经费40万元。
3.第4-6名:杭州市萧山区、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各补助经费20万元。
本次补助经费总额200万元,纳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各相关县(市、区)入境游项目建设、宣传推广等关键领域。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2103 室,邮编:310013;联系电话:0571-85211810。
四、后续安排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厅将按规定于2026年3月底前实施补助。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