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035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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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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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5年2月日正式印发并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通知》,现就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通知》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也在不断变革,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筹建环节过长、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业转型升级存在实质困难等问题。为顺应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需求,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浙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此通知,通过简化审批、支持转型、强化监管三大举措,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优化审批服务:取消筹建环节,申请人可自愿申请行政指导,且不计入审批时限。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上网服务场所设立审批“一件事”联办。明确建筑面积未达200平方米上网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规定,同时公安机关不再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确认,由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定期通报许可情况。
(二)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支持场所开发新服务,如电子竞技、商务培训等,兼营其他项目需依法办理手续。鼓励场所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降低合规成本。鼓励引入公共文化服务,对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的场所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加快研究服务规范标准,适时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三)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具备设立条件的指导办理审批,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取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查违规经营行为,如接纳未成年人等。电竞小站需专人值守,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公安机关在场所经营后20个工作日内落实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推进云服务试点工作,未试点市应积极探索云服务发展路径。
三、政策亮点与影响
简政放权:取消筹建审批、优化消防检查等举措,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转型引导:鼓励业态创新与公共文化融合,推动行业摆脱单一“网吧”形象,向多元化、高品质服务升级。
宽严相济:简化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安全等社会关切问题。
区域试点带动全局:通过云服务试点探索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
四、新旧政策衔接
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明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浙文旅市〔2023〕11号)等文件中与本通知冲突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政策原文:http://ct.zj.gov.cn/art/2025/4/18/art_1229678759_2552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