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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5-00016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5-02-26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26 17:00

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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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统筹规划全省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5.负责全省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重大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省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

8.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9.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制定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音频节目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保障全省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传输安全。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4.指导监督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省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5.制定全省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管理省文物局。

17.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浙江探索,加快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浙江省文物局预算和厅属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馆、浙江省文物鉴定站、中国丝绸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浙江图书馆、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美术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交响乐团、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预算。

二、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支总预算220,003.54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入预算220,003.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8,661.40万元,减少41.9%,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收入预算较上年执行数减少较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64.51万元,占64.4%;事业收入45,825.23万元,占20.8%;其他收入3,453.27万元,占1.6%;上年结转结余28,960.54万元,占13.2%。

(三)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支出预算212,757.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6,355.00万元,减少31.2%,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支出预算较上年执行数减少较大。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29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9.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1.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479.73万元,占26.1%;日常公用支出14,673.28万元,占6.9%;项目支出142,604.81万元,占67.0%。

年终结转结余7,245.73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764.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1,764.5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69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3.72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764.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1,712.03万元,减少46.2%,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执行数减少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690.73万元,占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88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594.18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5,833.72万元,占4.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5,701.2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机关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9.2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机关的行业综合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5,954.28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图书馆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之江新馆智能书库建设、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之江新馆能耗经费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3,907.25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美术馆展览补助、日常运转、人员经费及场馆设施设备维护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17,369.9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交响乐团、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小百花越剧院等单位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转、艺术创作与演出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599.74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化馆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3,698.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对外文化旅游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406.57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行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719.3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整治等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698.5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相关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764.8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和旅游产业等相关管理事务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0,993.81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工程、浙江新时代文化艺术创研基地项目建设等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998.4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物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74.75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物局机关的行业综合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2,065.39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转、考古发掘和厅属文物单位的文物保护研究等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3,138.4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所属博物馆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转和陈列展览等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540.4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物鉴定站人员支出、日常运转及文物鉴定等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259.85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本级实施影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及网络平台等的视听节目审查监管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3,322.7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络视听节目监听监看和评议、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有关工程、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公益性作品(节目)扶持及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数字化工作等项目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668.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丝绸博物馆等所属单位安排的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新鼎人才培育项目及中华文明浙江标识和文化遗产资源宣传等项目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8.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0.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5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2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22.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6.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02.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31.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等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78.8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9,60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8,67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1.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4.70万元,减少2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421.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31万元,减少19.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赴境外演出、旅游宣传促销、参加各类展览展会、业务交流、培训及调研考察等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63万元,减少27.4%。主要用于接待国家部委、兄弟省市有关单位来浙考察交流、外宾来访、各类演出展览有关接待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75万元,减少2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9.8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20万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所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安排更新购置车辆3台,较上年增加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95万元,减少49.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划转省教育厅管理,2025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述三家单位,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文物局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0.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8.08万元,增长21.7%,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省广电局并入,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52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7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51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32.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行政执法专用车4辆、其他用车4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49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2,604.8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部门).pdf

2.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本级).pdf

3.浙江省文物局.pdf

4.中国丝绸博物馆.pdf

5.浙江图书馆.pdf

6.浙江省文化馆.pdf

7.浙江美术馆.pdf

8.浙江省博物馆.pdf

9.浙江自然博物院.pdf

1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pdf

11.浙江省文物鉴定站.pdf

12.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pdf

1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pdf

14.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pdf

15.浙江交响乐团.pdf

16.浙江小百花越剧院.pdf

17.浙江京昆艺术中心.pdf

18.浙江演艺集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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