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015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26 16:41
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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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省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五)负责全省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重大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省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九)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制定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音频节目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保障全省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传输安全。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省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制定全省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管理省文物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浙江探索,加快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预算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传媒管理处、影视剧管理处、视听融合发展处、策划推广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处)、科技教育处(安全播出管理处)、执法指导监督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等18个处室预算。
二、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支总预算47,400.55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收入预算47,40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26.21万元,减少18.0%,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新时代艺术创研基地等基建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所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78.84万元,占96.0%;其他收入14.32万元,占0.03%;上年结转结余1,907.39万元,占4.0%。
(三)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支出预算47,40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93.34万元,减少15.2%,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新时代艺术创研基地等基建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96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75.64万元,占11.8%;日常公用支出1,560.55万元,占3.3%;项目支出40,264.36万元,占84.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478.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478.8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4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32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478.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05.42万元,减少16.8%,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新时代艺术创研基地等基建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43.91万元,占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6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626.32万元,占1.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5,701.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9.26万元,主要用于内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3,412.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49.0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推动艺术创作等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719.3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品质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698.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域宣传推广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764.8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文旅产业融合、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文旅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9,285.2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省域品牌传播、广旅深度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259.85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创作以及引进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内容审查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1,144.56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视听与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3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0.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0.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3.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72.82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6.1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57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56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20万元,增长17.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3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3%。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因公出国经费(境)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9%。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考察交流、外宾来访等有关接待活动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3.9%,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0.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0.29万元,增长26.8%,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2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6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43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25.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0,264.3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