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220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文 号 | 浙文广旅提〔2025〕200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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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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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爱武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5号提案《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最具中国元素的形象标签之一。我省中医药发展源远流长,杭州跨湖桥遗址陈列着世界第一个草药罐,在良渚古城遗址、河姆渡遗址发现了芡实等中药以及中医器具。世界最早的官方药典《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全国第一家官办民助医院安乐坊、第一所新式中医学校利济医学堂、中国近代第一所公立中医学校兰溪中医专门学校等均诞生于浙江。全省拥有清末以前有案可查的中医药著作1800多种,有史可考的名医1700多人,形成了丹溪学派等十大流派,拥有胡庆余堂、方回春堂、叶种德堂等一批百年老店。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从政策保障到项目落实,从人才培养到产业推动,全方位助力中医药非遗绽放新光彩。
一、完善政策体系构建
浙江省委、省政府将中医药非遗保护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中医药非遗传承创新的目标与任务,为其发展锚定方向。《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资金扶持、人才培养、品牌保护、工业遗产利用等多个维度发力,积极推动各级非遗名录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加快构建“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注重项目的保护与传承
截至2024年12月,浙江省在中医药非遗项目挖掘与保护上成果丰硕。全省共有12项中医药非遗项目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60项省级非遗项目以及上百项市、县(市、区)级非遗项目,涵盖临床诊疗技术、中药炮制技艺、中医药养生、中医药文化、民族医药等多个领域。2023年,中医药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宁波市海曙区)入选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2024年,寿全斋中药文化体验基地和章氏骨伤疗法非遗体验点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为确保这些项目有效传承,浙江实施 “八个一”保护措施、非遗数字化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年度评估等手段,推动项目保护与传承。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是中医药非遗传承创新的核心。浙江省构建了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效显著。一方面,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与激励,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每年2万元传承补助。2人入选“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提升其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于2020年开始招生,课程设置紧密围绕中医药非遗。同时,联合杭州师范大学推出“非遗保护与管理”双学位项目,培养复合型人才。此外,实施“青苗计划”,每年选派20名青年医师跟师国家级传承人,给予每人5万元/年学习津贴,已培养后备人才80名,为中医药非遗传承注入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四、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浙江省积极推动中医药非遗与产业融合,探索出多样发展路径。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依托中药炮制技艺(武义寿仙谷中药炮制技艺),搭建“智慧农场+智慧工厂+智慧市场”的产业协同应用体系,实现中药育种、生产、销售全流程发展,并于2017年成功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中医药非遗与文旅融合也成绩突出。2021年,温州市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被评为“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并入选全国“首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诗画江南养生游》汇集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授、浙江卫视主持人、养生达人、旅行爱好者,以新形式的康养休闲游助力文旅产业新发展。
五、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
为提升公众对中医药非遗的认知与认同,浙江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在传统媒体方面,浙江卫视开设《养生知时节》专栏,以二十四节气为切入点,凝聚浙派中医非遗特色;出版《走近中医药》《朱丹溪中医药文化》等科普读物,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中医药非遗知识。在新媒体平台上,开设“健康浙江”融媒节目,打造“浙里中医药非遗”短视频平台,发布中医药非遗科普视频;联合抖音开展“非遗大师直播周”,借助短视频、直播的传播优势,吸引众多年轻群体关注;开展“中医药非遗进社区”活动,开设“节气养生课堂”,推出“中医药非遗体验券”,让公众亲身感受中医药非遗魅力,切实提升了中医药非遗在大众生活中的影响力与普及度。
近年来,我厅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方面做了诸多努力,但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述,仍有诸多瓶颈亟待突破。下一步,我厅将与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对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夯实传承发展根基。首先,强化顶层统筹协调。联合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教育等多部门,推进省级中医药非遗保护工作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壁垒,争取实现政策、资源、人才等信息互通,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中医药非遗保护传承的强大合力。其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设立省级中医药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设立非遗保护基金、鼓励企业赞助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统筹调配全省传习场所资源,依托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打造一批集展示、传承、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非遗综合传习基地。同时,深化中医药非遗项目与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开发中医药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将非遗技艺展示、中药炮制体验等融入旅游产品,实现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双赢。最后,完善监督评估体系。制定科学量化的中医药非遗项目评估体系,涵盖传承人群培养、技艺创新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维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绩效优秀的项目,在资金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濒危或发展缓慢的项目,及时启动抢救性保护工程,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技艺抢救、资料整理工作,确保中医药非遗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是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传承创新动力。首先,引育高端领军人才。设立“中医药非遗大师工作室”专项引进计划,吸引国家级中医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知名中医药专家入驻浙江。同时,鼓励省内现有资深传承人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国医大师”,对成功入选者给予专项奖励,用于开展学术研究与传承活动。其次,培养中青年骨干人才。实施“青苗计划”,每年遴选具有中医专业背景的优秀青年,与省级以上传承人结对,通过 “一对一”师徒制培养,跟随传承人临床实践、参与课题研究。设立中青年传承人才创新基金,支持他们开展中医药非遗技术改良、新药研发等项目。最后,储备基层实用人才。联合全省职业院校,开设“中医药非遗技艺”订单班,定向培养中药炮制、针灸推拿等技能型人才。企业、医院等保护单位与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
三是接轨流派研究工作,推动诊疗技术体系化发展。首先,实施精细化流派普查建档工程。组建由中医药历史学者、非遗专家、临床医师构成的跨学科普查团队,运用田野调查、口述史采集、文献考据等多元方法,对全省中医药非遗流派开展地毯式普查。建立数字化流派数据库与可视化展示平台,将流派诊疗技艺、特色方药制作流程等进行动态化呈现,实现流派资源的永久性保存与便捷化共享。其次,构建多层次学术研究交流生态。设立中医药非遗流派研究“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发布关键技术攻关课题,重点支持流派理论现代化阐释、特色疗法标准化研究等方向。每两年举办“浙江中医药非遗流派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传承人共同研讨学术前沿问题;每年开展“流派互鉴行”活动,组织各流派传承人实地观摩、交叉学习。最后,强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建立中医药非遗流派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的技术转移专员,为研究成果提供专利申请、中试验证、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推动流派特色诊疗技术纳入地方医保目录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加速科研成果向临床应用和产业价值转化,实现以研促用、以用兴研的良性循环。
四是提升宣传推广效果,扩大中医药非遗影响力。首先,打造全矩阵精准化宣传体系。面向年轻群体,联合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推出“中医药非遗潮体验”系列短视频,邀请网红博主、青年演员参与拍摄,以剧情演绎、趣味实验等形式展示非遗技艺;针对中老年群体,在微信公众号、地方电视台开设“养生非遗课堂”,由非遗传承人讲解传统养生方法与非遗方药知识。同时,构建“两微一抖+直播+短视频+H5”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实现宣传内容多平台分发、裂变式传播。其次,创新“文化+产业”融合推广模式。深度挖掘中医药非遗文化内涵,开发系列文创产品,通过景区文创店、电商平台销售。联合省内知名中医馆、康养机构,推出 “非遗中医药健康之旅”项目。最后,构建立体式舆论引导网络。组建由中医药专家、非遗传承人、媒体工作者构成的“正统中医宣讲团”,开展“百场中医非遗宣讲进基层”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举办讲座、义诊。同时,开设“中医非遗辟谣”专栏,揭露“伪中医”骗局,普及科学的中医药知识。此外,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中医药非遗监督热线”和线上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中医药非遗良好形象的舆论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