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5-00002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06 15:04
来源: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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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发布了《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浙文广旅人〔2024〕27号)。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的通知》(浙委人办〔202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浙文旅〔2023〕11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统筹抓好我省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各梯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试行)》。
二、基本思路
《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我省文广旅行业人才三年培养目标:名家名师培育和引进10人;领军人才培育和引进30人;骨干人才培育和引进300人;青年人才培育和引进500人;后备人才培育和引进10000人。
按照三年规划培养目标,综合考虑各类人才评选、表彰、赛事等获取难度和数量,制定五个梯次人才初步认定标准(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以下标准):
名家名师为国家级拔尖以上人才和省内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为在全国性以上赛事大奖获得者,或国家级人才、省内拔尖人才,或达到一定规模文广旅企业(园区)的主要运营管理人员;
骨干人才为在全国性赛事二等奖、三等奖(部分)、集体奖一等奖获得者,或全省性赛事一等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或达到一定规模文广旅企业(园区)的主要运营管理人员;
青年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为在全国性赛事三等奖(部分)、鼓励奖获得者、集体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或全省性赛事二等奖获得者,或厅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或部分省级学会协会奖获得者,或部分省内重点文化工作参与者,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人才,或博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人才;
后备人才(年龄35周岁以下)为省级以上本领域行业比赛中的获奖人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人才,或经相应专业培养的高等(高职)院校毕业生。
三、后续人才认定工作
一、关于人才认定方法和时间。上述五类人才符合人才目录项目标准的可进行直接认定,不在人才目录项目内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认定等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后备人才由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名家名师、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由各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人才认定一般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二、关于首次认定及后续工作开展。《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试行)》待党组审议通过后,下发全省文广旅系统参照执行,并对各梯次人才进行统计汇总,同步开发全省文广旅系统高层次人才应用,利用数字化手段为全省文广旅行业人才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实施时间
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人事处
联系方式:0571—8716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