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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4-10018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3-05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05 17:12

来源: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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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4.负责全省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省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8.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9.制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0.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1.指导监督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省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2.管理省文物局。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厅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与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执法指导监督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等14个处室预算。

二、2024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68930.17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6893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210.74万元,下降9.5%,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88.52万元,占94.3%;其他收入336.21万元,占0.5%;上年结转3605.43万元,占5.2%。

(三)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68817.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17.64万元,下降5.1%,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61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406.92万元,占6.4%;日常公用支出1230.26万元,占1.8%;项目支出63180.66万元,占91.8%;

年终结转结余112.33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988.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4988.5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8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73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988.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56.89万元,下降5.5%,主要是之江文化中心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81.95万元,占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4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439.73万元,占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443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4.60万元,主要用于内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3425.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82.32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推动艺术创作等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685.3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品质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300.00万元,主要用于民航客机喷涂广告和宣传推广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49.0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惠民工程实施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54425.0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文旅资源开发、文旅产业融合、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0.5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310.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04.17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3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3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9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9.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友邻单位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71万元,下降2.0%,主要是压减了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29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208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4.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63180.6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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