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4-10033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文 号 | 主题词 |
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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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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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精神,经逐级审核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反馈,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研究同意,确定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等5个单位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祝成炎等8名同志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件到达日期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人事处(电话:0571-85212176)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邮政编码:310013
附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金华市非遗保护和信息中心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8名)
祝成炎 浙江理工大学教授
黄 欢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研究馆员
尚文波 浙江台州乱弹剧团团长、二级导演
唐全明 杭州市文化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遗(民间艺术)保护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
孟琼晖 诸暨市博物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长(主任)、副研究馆员
章亚萍 宁海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宁海县非遗与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副研究馆员
岑国和 传统木船制造技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郑福年 紫笋茶制作技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