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5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4-11660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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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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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团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联手打造“诗路联盟”区域旅游共同体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进诗路文化带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支持打造“诗路联盟”区域旅游共同体。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指导。诗路建设不仅仅是一点、一地的开发利用,关键需要通盘考虑、整体规划,打破地域限制与地方观念。比如嵊州、新昌、天台,分别为“浙东唐诗之路”核心区、精华段、目的地,三地人文景观一脉相承、自然风光类同,在建设“浙东唐诗之路”时很容易步入模式化。为此,建议省里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指导沿线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工程,从而在全省形成串珠成链的美丽风景线。 | 一是推动景区转型提质。积极推动沿线景区度假区转型提质,“串点成线、串珠成链”打造一批跨区域的文旅产品,把无形的诗词文化成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市场接受度高的有形文旅产业。 二是统筹文旅资源利用。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发挥《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浙东唐诗之路沿线资源,进一步挖掘沿线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诗路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加强诗路文化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鼓励和指导诗路沿线重要节点县(市、区)因地制宜做好诗路文旅资源挖掘,组织一批有影响力、有亮点特色的主题活动。 三是创新文旅消费业态。积极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支持用数字科技展现历史文化、保护历史遗产,着力建设诗路e站、数字诗路体验馆、诗路声音博物馆、藏品数据库等,创新文旅消费业态。 |
2 | 建议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激活诗路文化,关键要打造一批“可看、可听、可体验”的文旅项目,这离不开上级的大力支持。比如嵊州正积极推进的唐诗之城项目,建成后将是中国最大的唐诗主题文化旅游景区。希望省级层面在要素保障、政策资金上能够给予更多的考虑和支持。 |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建设。 二是加强财政支持。2019-2023年,省财政安排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共20亿元,推动四条唐诗之路所经县(市、区)政府统筹谋划诗路沿线文化和旅游的保护和开发,挖掘诗路文化内涵,全面打造“诗画浙江”金名片。下一步将对诗路文化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督促各地切实用好省级资金,推动全省诗路文化带建设。 |
3 | 建议打造“诗路联盟”。抱团发展无疑是破解之道。希望省级层面牵头,促成嵊州、新昌、天台、仙居等沿线城市,甚至辐射奉化、东阳等周边县市,实现诗路建设规划设计一体化、旅游交通一体化、产品开发一体化、营销推介一体化。比如联合举办大型文旅节会、推介会等活动,“抱团”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探索建立跨域旅游套票等形式,实现客源互送;还比如完善区域疗休养合作机制,推进职工疗休养政策互惠、基地互认,共建“诗路旅游圈”。 | 一是突出机制共创。充分利用省“四大建设”联席会议机制,鼓励和支持浙东唐诗之路沿线城市成立协调机构,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乘势而上,助推“浙东唐诗之路”黄金旅游带建设。 二是突出项目共建。坚持创新机制抓示范,以推进诗路文化带重大标志性项目为依托,创建诗路文化带大花园“耀眼明珠”64个;牵头谋划一批投资量大、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文旅项目,以项目建设激发文旅活力。 三是突出品牌共创。联合各部门整合相关市县的宣传资源,加强与境内外尤其是长三角、“一带一路”诗路文化研究机构、央视、人民网、新华网、浙江卫视、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积极支持沿线城市举办“浙东唐诗之路”学术研讨会,形成诗路文化宣传的合力。充分发挥浙江作为全国互联网和影视娱乐产业高地优势,综合利用广播电视资源,通过短视频等形式,让游客和群众都参与到诗路建设宣传中来,让诗路文化走出浙江,有效提升国际知名度。 |
感谢您对诗路文化带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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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