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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3-00052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3-03-06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拟推荐拱墅区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申报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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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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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文旅产〔2023〕4号)精神,经各单位自愿申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初审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和专家组评审,拟推荐拱墅区人民政府、瓯海区人民政府、桐乡市人民政府3家单位申报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一)邮寄: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3;

(二)电子邮箱:2559594385@qq.com;

(三)电话:0571-85212781。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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