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4A级旅游景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3-09774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4A级旅游景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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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浙江省4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办法》,经验收,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景区等9家单位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认定标准,拟认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如果您对该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电话:0571-85212756,传真:0571-85157073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
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度4A级旅游景区拟认定名单
1.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景区
2.象山县阿拉的海水上乐园景区
3.东阳市卢宅景区
4.舟山朱家尖南沙景区
5.安吉县云上草原景区
6.磐安县灵江源森林公园景区
7.温州市瓯海区三垟湿地景区
8.嘉兴市秀洲区银杏天鹅湖景区
9.平阳县苏步青故里文化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