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公示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10432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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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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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23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市、县(市、区)及省直相关单位对我省25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在2019年9月至2021年底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评估。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电 话:0571-85212193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附件: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xls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