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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4 17:09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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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实际,特制订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动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责任处室:人事处、办公室)

(二)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做好文件发布的同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及时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专班)

(三)做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专班)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深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管理处和相关处室、专班)

(五)根据相关规定,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责任处室:财务处)

(六)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

(七)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的公开。(责任处室:执法指导监督处)

(八)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

(九)做好各项重点规划、计划和总结的公开。(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专班)

(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公共服务处)

(十一)做好文化和旅游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责任处室:科技与教育处)

(十二)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情况。(责任处室:人事处)

(十三)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四)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廉政建设情况。(责任处室:直属机关党委)

(十五)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通知公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执法指导监督处和相关处室)

(十六)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有关信息的公开。(责任处室:社会组织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十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和相关处室、专班)

二、不公开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下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我厅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处室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和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落实责任。各处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利用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完善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好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做好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联网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积极做好政务信息精准推送和公共数据开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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