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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2-11372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2-05-19
文  号 浙文旅提〔2022〕49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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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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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旅提〔202249

 

                                B

                                公开

 

傅根友委员:

在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2号提案《关于提升衢州南孔祭典规格的议案收悉。研究,现答复如下:

    南孔文化是孔氏文化的一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在浙江的人文历史中地位独特、影响重大。近年来,衢州市积极加强南孔文化建设,祭孔大典注重彰显“当代人祭孔”特色,着力推动祭祀程式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典礼的仪式感和可看性。同时,衢州市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分别与尼山世界儒学中心、曲阜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功申办中国孔庙保护协会第24次年会、应邀参加2021曲阜辛丑年尼山春季祭孔大典;与国际儒学联合会共同主办2021年尼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师资研修班,作为分会场举办国际儒学联合会第12次普及工作座谈会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线上研讨会等,进一步扩大了南孔文化的影响力。

长期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南孔文化的挖掘、传承、弘扬和传播,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祭孔大典(南孔祭典)于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与公祭大禹陵典礼、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一道被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为我省仅有保留的3个公祭类节庆活动此外,我厅认真履行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严格按照《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浙江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浙委办发〔2015〕4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包含祭孔大典(南孔祭典)在内全省节庆活动的规范管理,指导促进节庆活动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节庆活动质效。

您提出的“提升南孔祭典活动的规格,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作为南孔祭典的主办单位”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支持衢州按规定推进相关工作。根据《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规定,节庆活动名称、主办单位、活动周期等要件之一有变化的,应当按举办首届节庆活动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目前,祭孔大典(南孔祭典)的主办单位是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如需调整为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党中央、国务院提请报批。2021年,我厅指导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成功获批由省政府主办,成为全省首个提升主办单位规格的公祭类节庆活动。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衢州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祭孔大典(南孔祭典)规格提升工作:

一、有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吸收借鉴仙都黄帝祭典成功经验。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自2020年4月启动升格工作至2021年7月获批,历时1年多,筹办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也形成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如市县两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赴省政府和国家部委沟通协调、一线推动;及时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压茬研究推进等等。我厅将指导衢州学习相关成熟经验,确保报批过程少走“弯路”。二是筹划组织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要求,举办公祭类节庆活动,提出书面审批申请前,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组织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祭孔大典(南孔祭典)提请由省政府主办,需事先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公开听证会,论证和听证结论将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一并上报。三是做好宣传沟通汇报工作。除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外,申请举办首届节庆活动,应当书面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如属涉港澳台活动,还应事先书面征求国家港澳台事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此外,我厅将积极与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清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部)沟通联络,做好汇报协调和情况对接工作。

二、全面熟悉报批相关要求。一是把握时间要求。《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举办首届节庆活动,主办单位应至少提前6个月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审批申请,报送日期距拟定举办日期不足2个月的,将不予受理。二是掌握报批流程。准备工作就绪后,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书面申请,经充分研究论证同意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书面申请。党中央、国务院接收文件后,将批转由国清组具体办理,期间国清组办公室将逐一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给予批复。三是提交申报材料。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首届活动报批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请示,包括活动名称、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周期、举办单位及举办依据等,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②活动总体方案(包括拟邀请领导同志及外宾范围);③经费预算方案(包括经费来源、计划支出明细);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复函;⑤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⑦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评估意见;⑧公祭类节庆活动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材料;⑨其他相关材料。

三、着力提升活动质量层次。一是深入挖掘内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支持衢州市组织相关专家,从多维度、多层次对南孔文化的历史根源、时代价值、现实意义进行深入挖掘,持续发挥祭典在激发爱国热情、弘扬传统美德、增进民族团结上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交流合作。支持衢州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突出“当代人祭孔”这一特色,进一步完善祭典内容,优化提升祭祀规程,把祭典办得更有亮点、更具特色,努力打造形成品牌活动,使南孔圣地的地域特点更加鲜明,衢州有礼的文化底蕴更加彰显。三是提供服务保障。充分利用省级文化和旅游资源,指导做好祭典的演艺活动、场景布设等保障工作。推荐文化和旅游领域专家参与祭典活动方案和祭文内容审核,提升专业性权威性。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212771

    真:0571-85211715

   编:310012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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