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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2-11338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6-23
文  号 浙文旅提〔2022〕135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舟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1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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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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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旅提〔2022135

 

                                 A

                                 公开

 

戴灵芝、刘优飞、李玮玮、管志强、邵雷、吴静雅、练国平、余雄伟、杨永明、周国岭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舟13号建议《关于支持海洋文化建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推动海洋文化建设发展,助力海洋强省、文化强省建设,我省以规划为引领,以品牌为抓手,着力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海上花园“耀眼明珠”,为“诗画浙江”增添魅力风情。一是强化高位引领推动文化和旅游部与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支持海宁海塘·潮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编制《浙江省海洋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成全国海洋旅游强省,打造中国最佳海岛旅游目的地、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和新时代海洋文化高地的发展目标。二是强化品牌建设。将品牌建设作为推动海洋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擦亮海洋文化金名片。支持定海海防文化、普陀沈家门渔港风情等列入首批“浙江文化标识”培育项目名单,推动象山县成为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舟山中医院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基地等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宁波海洋研究院研学基地、三门蛇蟠岛研学基地等一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解放一江山岛战役纪念地、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杉杉普陀天地成为省级文化创意街区。三是强化文化推广。以文化场馆为阵地,将中国港口博物馆、宁波市奉化区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打造成为4A级旅游景区,岱山县金维映史迹陈列室建设成为首批乡村博物馆。以餐饮购物为纽带,如普陀培育一批“百县千碗·普陀鲜味”特色美食体验店,研发“普陀禅农”伴手礼。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如央视制作并播出三集纪录片《蚂蚁岛的奋斗》,蚂蚁岛精神亮相北京中华世纪坛;玉环市先后发布“玉环文旦,一颗会发光的柚子”及“人生海海、要闯精彩”闯海节品牌口号,与B站合作举办活动,吸引人气超2600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在资源保护与开发、文旅融合、要素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朝着打造新时代海洋文化高地目标不断迈进。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海洋文化保护与挖掘。全面开展海洋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结合海洋文化基因解码,系统理清海洋文化发展脉络,重点梳理以蚂蚁岛精神、庙子湖岛精神等为内涵的红色根脉海洋精神谱系,科学评价沿海县(市、区)文化资源开发现状与潜力,提炼打造海洋文化标识,完善资源数据库,形成资源普查、保护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品运营、管理服务和监测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推动海洋文化与旅游融合。持续推动海洋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快形成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良好格局。一是推动形成标志性成果。鼓励嵊泗、普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十大海岛公园所在县(市、区)实现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100%全覆盖。加快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微改造、精提升”,力争十大海岛公园拥有或纳入培育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30家以上,A级景区镇村覆盖率100%。支持普陀山景区打造成为千万级核心大景区。加快编制实施生态海岸带先行段所在地市的建设方案,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成为文化和旅游标志性示范带。二是推出文化体验项目。推动上海—舟山—温州—厦门—深圳邮轮航线运营,打造成为我省海洋旅游的黄金线路、海洋文化的移动展示窗口。支持舟山依托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科技馆和科研机构,开发海洋研学旅游产品,开发以渔文化、红色文化、诗路文化、海防文化、大桥文化、灯塔文化、海底考古文化、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海洋文化优质体验项目。支持舟山率先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海洋文化市场主体和创新能力强的海洋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海洋文化特色城镇、乡村、街区、景观,建设一批海洋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三是丰富文旅融合产品供给。支持舟山创新实践,打造独具海洋风情的文化产品。深化“普陀鲜味”等一批“百县千碗”品牌,推出一批海岛风情美食体验店及示范街区,树立海鲜美食旅游目的地形象;招引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海岛民宿、文化主题(非遗)民宿发展,推动海岛住宿服务标准化、数字化、特色化多元发展;持续推广“浙宿好礼”,推出一批辨识度高、市场反响好的海岛伴手礼;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推出游客喜闻乐见、反映海岛生产生活的特色休闲娱乐活动。

(三)提升海洋文化影响力。推动海洋文化国际传播,高水平举办“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国家艺术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打造“丝绸之路”文化平台;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创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支持海洋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

(四)强化要素保障。系统集成各层级、各部门支持政策。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将符合条件的海洋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纳入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等计划,对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按规定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优先保障海洋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用地,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二是省财政厅每年安排7500万元资金,支持海岛公园所在县(市、区)发展,同时将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作为2020-2022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对象,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上述3个地区的激励奖励。三是根据海岛地区实际,在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区、浙江文化标识等重点工作上给予海岛地区一定倾斜。四是推动海洋旅游行动计划、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引导文化企业创新文化产品供给,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艺术家驻村”计划,搭建乡村、高校、艺术家之间的沟通桥梁,鼓励设置写生创作基地,吸引艺术工作者入驻,将艺术创作与海洋文化、乡村文化融合。

衷心感谢你们对海洋文化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叶鑫

联系电话:0571-85212756   传    真:0571-85211715

   编:310012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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