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公示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2-00403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 文 号 | 主题词 |
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5 15:04
来源: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实施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推荐以下人员参评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1.王滨梅(浙江小百花越剧院)
2.王楠楠(浙江交响乐团)
3.谢玲慧(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院))
4.张釺(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
5.尚文波(浙江台州乱弹剧团)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0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和意见,均可通过真实署名信件、来访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571-85215838。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