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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1 18:56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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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开展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和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申请报告书》,包括旅游休闲街区基本信息(含名称、管理机构、申报空间范围、面积、总览图等),街区服务设施、业态经营情况、特色旅游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内容。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创建主体编制的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实施方案(拟申报国家级的应提供规划)以及相关支撑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申报PPT)。

(三)旅游休闲街区管理机构提供近2年街区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1.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和申请报告书扫描版通过OA平台报送;

2.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实施方案(或规划)、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说明材料以邮件方式同步报送电子版本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邮箱。

 三、工作要求

各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责任主体,要按照《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完善工作措施,夯实创建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工作指导,做好街区的择优推荐工作。今年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不超过1家(杭州、宁波、温州三市不超过2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刘卉妍

联系电话:0571-85211056,邮  箱:zjszykf@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申请报告书

2.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资源[2021]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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