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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在象山召开

发布时间:2020-09-17 15:09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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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16日,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在象山县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褚子育出席会议并讲话,叶菁副厅长主持会议。17个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地党政分管领导,省厅非遗处、省非遗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我省非遗和旅游领域的高校专家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文化和旅游部1号令《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创建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工作要求,交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思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研究下一步推进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褚子育就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创建工作是落实中央全面复兴优秀传统文化重大决策和文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服务“重要窗口”建设、推进浙江诗路文化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省非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助推“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真抓实干,围绕 “四个体系”推动创建工作。各创建地区要认真对照省厅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目标体系;要建立周密细致的工作体系;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政策体系;要建立多维度的合理评价体系。三是通过建立协调高效的领导机制、压实责任、强化各项工作保障,切实推进全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实效。褚子育要求各创建地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服务文化浙江建设和“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力量。

参会的17个创建地区,全面覆盖诗路文化带建设十大文化主高地,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打造一批浙江文化标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会议明确了到2022年,建成10个左右的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秉承非遗传承保护、创新发展理念,通过积极举措,实现非遗区域整体性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促进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和各项工作联动开展,促进区域整体风貌和社会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成为浙江非遗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双创”发展示范引领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群众受益”。


会上,象山县交流了国家级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创建经验,各创建地区围绕创建目标、 创建举措和保障措施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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