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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7 10:25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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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实际,特制订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动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本机关负责人、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简介及有关信息。(责任处室:人事处)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责任处室:深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与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外合作交流(港澳台合作交流处)资源开发处、人事处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处室应做好政策解读。(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

   (四)根据相关规定,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三公”、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情况。(责任处室:财务处)

   (五)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

   (六)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其他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做好文件发布的同时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

 (七)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公布工作。(责任处室:执法指导监督处

(八)推进文化和旅游评审项目的公开。(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九)做好文化和旅游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责任处室:科技与教育

)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信息的公开(责任处室:公共文化处)

(十一)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情况。(责任处室:人事处)

(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廉政建设情况(责任处室:直属机关党委)

(十)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处室:办公室和相关处室)

(十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通知公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执法指导监督处和相关处室)

(十六)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有关信息的公开(责任处室:社会组织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二、不公开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我厅文件中界定有密级的文件及其内容;

(二)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处室要坚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和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落实责任。各处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利用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完善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做好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联网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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