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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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20-09994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0-08-25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自然博物院
发布时间:2020-08-25 16:41
来源: 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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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浙江自然博物院 |
| 机构职能: | 浙江自然博物院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古生物化石收藏保护研究中心牌子,事业编制98名。设院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院长3名。 浙江自然博物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与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相关标本、化石、自然艺术品、文献资料的采集、征集、收藏、保护、鉴定工作。 (二) 开展各类标本、化石、自然艺术品等陈列展览活动。 (三) 开展自然科学学术研究和省级对外交流合作。 (四) 开展全省自然科学博物馆业务指导。 (五) 开展自然科学相关人才培养,开发文创产品等社会服务。 (六) 承担自然博物院数字化应用系统开发运行和业务协同集成工作。 (七) 完成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71-88212712 / 0572-5022030 网 址:http://www.zmnh.com/ |
| 科(处)室地址: | 杭州馆: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6号 安吉馆: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梅园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