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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书房扶持补助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0-05-06 13:50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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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温州市城市书房扶持补助办法》,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书房建设,不断提升城市书房服务水平,规范和加强城市书房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扶持。该办法主要分为四大部分,明确了城市书房建设及免费开放过程中的补助资金与标准,并就资金申报审批以及资金管理监督作出具体规定。

建成通过验收的城市书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

《办法》规定,对符合选址条件的市区城市书房,建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和配备自助借还、安全门禁等设备。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阅读空间的环境装饰,书架、阅览桌椅等服务设施购置。其中,新建城市书房应符合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同时满足“15分钟阅读圈”服务网络要求。对于场地的选择,新建城市书房应该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静,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城市书房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对运行满一年的城市书房进行星级评定并给予相应补贴

《办法》规定,针对运行满一年的城市书房根据指标每年对服务效能进行考核,评定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给予4-6万元的补助,考核未达到三星等次的城市书房不予补助。

明确资金使用管理 建立城市书房退出机制

《办法》规定,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我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突出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书房建设特色。同时,建立城市书房退出机制,对于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城市书房予以退出,不再予以资金补助。

自2014年首家城市书房开放至今,全市已建成城市书房88家,总建筑面积20345平方米,累计接待读者924万人次,外借图书389万册次,办理借书证9.4万张,相当于吸引了所有的温州市民走进城市书房享受便捷的公共阅读服务。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温州市城市书房迈向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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