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30/2020-10126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0-03-15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5 15:21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访问次数: 183

打印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年也是攻坚年,是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

2020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线,聚焦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着力推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强武装、严作风不断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量水平。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常态化。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以艺术、旅游为载体,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出去、弘扬开来。今年将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述职试点,要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清单,把责任传递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坚守阵地,有力有效开展舆论斗争,以互联网为重点,建好“瞭望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加强防控。强化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意识,健全负面舆情处置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建强文旅网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加强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层层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以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继续推进“六强六规范”支部建设工作,在五星级支部基础上推进10家先锋支部创建工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持续以“1+10+N”工作体系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慵懒散慢”整治,构建“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良好氛围。

二、抓示范、促转型,统筹推进文旅真融合深融合落地。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启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文旅融合改革,召开全省文旅融合发展大会,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成为首批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先行区,遴选25个省级文旅融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先行先试。配合省委省政府适时召开全省文旅融合发展大会,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树立以标准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浙江省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力争出台全国第一个县域文旅融合指导性标准。制订10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其中3项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推进长三角文旅标准一体化工作,推动成立长三角文旅标准化联盟,共同制定、统一发布一批长三角通用的地方标准。研究制定《浙江省文旅融合IP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培育创建100个左右文旅融合IP。推行建立部省共建、省市(县、区)共建机制,谋划条块分割,启动打造100张文旅金名片项目启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文旅立法,建立立法调研项目库,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做好文化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立法前期调研。制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公共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为抓手,提高城市公共文化品质。出台文旅土地政策,将旅游、文化遗产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专项规划单独编制,推广实施“点状供地”政策。推动旅游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纳入财政保障。

三、出精品、“攀”高峰,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推动艺术创作,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大地改革开放生动实践故事为鲜活题材,编制完成2020-2022年全省艺术创作题材计划,推出歌剧《红船》等3-5部文艺精品力作,孵化一批新的省地合作项目。实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推出5首左右优秀歌曲。配合良渚遗址宣传,创排昆曲《良渚》等作品,组织多媒体交响乐《良渚》、青瓷瓯乐《听见良渚》到国内外进行巡演。筹划举办第11届浙江音乐舞蹈节、“庆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四条诗路”主题歌曲创作活动。提高全省艺术专业化普及水平,推进设区市“专业乐队(团)、音乐厅、音乐学校”三位一体建设,并搭建音乐展演平台。深入推进龙游石窟国际音乐盛典等品牌打造。鼓励县(市、区)建设美术馆。办好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浙江戏曲北京周命名20个左右浙江省戏曲之乡。深入开展“文化暖冬千百万行动”“文化进万家活动”。推动实施乡村美育计划,做强大运河(浙江段)美术馆联盟。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等阵地优势,创作一批法治文艺作品。

四、打品牌、亮名片,有效提振文化和旅游资源供给。狠抓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再创3-5家国家级、10-15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立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跟踪评估机制,设立A、B、C三档,优胜劣汰。推进万村千镇百城景区化建设,认定景区城20家、景区镇200家、景区村2000家,省级风情小镇20家;启动100条跨区域精品线路打造计划;重点推进山地旅游、海河(湖)旅游、研学旅游,以及红色旅游、古镇古村落旅游、民宿旅游、考古遗址旅游等新业态打造,丰富产品供给。创建国家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2家,命名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10家。推进“文化润景、四化五名、满意100%”工程,强化文化赋能、数字赋能,以A级景区检查复评为手段,试行以“亩产论英雄”建立评价制度,助推景区(点)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促进千万级景区培育有力有效。全年争创5A级景区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4A级景区10家,评定等级民宿200家。有序推进“四条诗路”建设,培育千万级核心景区15家。指导10大海岛公园和10大名山公园(配合)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建设。基本完成世界旅游联盟总部建设,发挥世界旅游联盟全球旅游业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国际旅游平台优势。推进文创产品开发,完善文创产品营销体系,积极扶植“浙江省文澜阁博物馆商店联盟”发展。在推进旅游演艺上迈出步伐,推动最忆是杭州、印象普陀、印象山哈、醉美太湖等旅游演艺项目办强办热闹。

五、找差距、补短板,加快实现公共服务迭代升级。制订《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制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社会化运营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街道)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效能提升。新建文化礼堂3000家。推进实施《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建旅游厕所1100家,建立等级旅游厕所退出机制,提升旅游厕所的建管水平。推动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指导湖州市、嘉善县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县)。推动智慧文旅咨询服务进社区、进高速服务区、进文博场馆,完善“浙里好玩”线上公共咨询服务,整合智慧文化云平台内容,面向公众提供更精准、更匹配、更个性化的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导览服务,完善旅游厕所督查管理系统与浙江省智慧督查管理系统的数据推送机制。制订出台《浙江省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实施管理法》,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年送演出1万场、图书100万册、文化走亲500场、讲座展览600场。进一步抓好乡镇“三团三社”建设,以团队带活动,以活动促效能。配合开展全国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六、强管理、促活化,大力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开创新局面。接续实施《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完成107个传统文化项目总投资的50%。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浙江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推进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等引领性项目。推进海洋文物考古工作启动舟山岑港里钓山海岛宋元码头遗址、象山县定塘镇横湾沉船考古发掘项目。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联盟(浙江省)建设。继续实施“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加大古籍保护工程实施力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启动“文物平安工程”(二期),以排除消防隐患为重点,启动实施古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五年专项行动。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夯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基础。探索加强对社会文物有效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推进余姚井头山遗址、绍兴宋六陵、安吉八亩墩、临安天目窑遗址、台州章安古城等一批重点考古发掘项目。积极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镇、海宁海塘·潮文化景观等特色鲜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的申遗工作。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探索与腾讯公司合作建设浙江博物馆聚落平台,与阿里巴巴合作探索基于5G技术的智慧博物馆建设模式。在湖州、金华试点启动县级公共博物馆质量提升工作,推进绍兴、常山、云和等地博物馆建设。启动打造博物馆、美术馆4A级景区10个;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2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10家,打造精品考古旅游线路。起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稿)。切实落实保护责任,在评估基础上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提升非遗保护传承质量。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第五批国家代表性非遗项目,保持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实施《浙江省曲艺传承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传统戏剧发展五个一”计划落实。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举办第十二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杭州工艺周),推动形成国际化品牌。推进“非遗+旅游”“非遗+产业”融合,评选推广100项“浙江省优秀非遗旅游商品”。出台《关于浙江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打造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七、抢抓手、提效能,高质量促进“双万亿”产业发展。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速,力争均达到8%左右。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研究制定《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大对龙头示范企业支持力度,启动培育1000家成长型文旅企业。大力推介遴选优秀文化和旅游企业(含项目)申报国家系列扶持和优选项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推动杭州、宁波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组织申报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展省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举办浙江省文旅消费季、“浙江文旅嘉年华”等活动。依托“浙里好玩”平台,探索搭建文创产品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服务的平台。建立全省重点文创旅游商品名录库。组织浙江旅游商品企业积极参加2020年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长三角文博会、金秋购物节等活动。指导各地开发具有地域文化特色、满足消费需求的旅游商品。继续办好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等高等级推介活动构建文旅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供需见面,推进项目落地,力争2020年文旅投资规模增加到2万亿元,实际完成投资超过1500亿元。加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创建1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新增10个以上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20个以上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10个以上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示范基地、2-3个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启动打造10个非遗体验集聚区、10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个乡村民宿发展集聚区、2个数字文旅产业集群等特色文旅产业集聚区平台。推动“诗画浙江·百县千碗”进景区、进饭店、进院校、进机关食堂、进高速服务区;建设3-5个“百县千碗”美食特色小镇、15个文旅美食园或美食商业街、200个特色美食店。加大对日韩等传统旅游市场的拓展,培育印度、尼泊尔等新兴市场,探索设立入境旅游奖励基金,推动邮轮旅游,提高国际旅游144小时过境免签、入境旅游购物退税政策覆盖面,提振入境旅游。

八、优服务、严执法,持续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流程,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全省推广,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审批、行业管理、执法办案有序衔接的执法体制。完成涉外涉港澳台驻场演出受理窗口下移至各设区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以评促建、以评促学、以评促干。全面推广旅游执法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协同监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地”。进一步完善第三方体检式暗访机制,形成全覆盖、常态化。加强对桐庐县分水镇等5个乡镇(街道)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以试点改革引领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高等级饭店和旅行社培育,评定浙江省“品质饭店”50家、4星级酒店以上酒店5-8家、特色文化主题饭店20家、绿色旅游饭店20家、3星及以上品质旅行社30家。加强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加强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结合开展消防安全、反恐、禁毒、扫黑除恶等行业专项活动,加大网络文化、网络旅游、演出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打造“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构建“一网、一平台、三体系(指标、评价、应用体系)”管理新模式,以信用评价为抓手,着力提升文旅市场治理能力。

九、拓深度、广覆盖,进一步迈开对外和区域交流合作步伐。在义乌、平湖、柯桥、青田等地和高校,为国际友人和留学生,提供浙江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旅游战略合作,组织“诗画浙江与世界对话”等一系列重大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围绕欢乐春节、中外建交周年庆、国际性会议、中外文化旅游年等重大节点,借助省委省政府重大出访计划、文化和旅游部重大文旅外事载体、在浙江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等平台,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实施浙江文化和旅游“金名片”海外推广工程,打造一批浙江非遗、戏曲、音乐、文创等海外推广精品项目库,固定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文旅传播品牌。借助浙籍华人在外创办的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拓展交流推介渠道。认真完成文化和旅游部“华夏文明·薪火相传”活动,充分发挥展会优势,不断巩固港澳台重点市场;办好第十四届“台湾·浙江文化旅游节”、内地游学联盟大会等活动,持续深入与港澳台间的交流合作。持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同打造面向全省及长三角地区居民的“一卡通”文旅系列产品及服务。指导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与安徽共同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加快推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与江苏共同创建环太湖旅游合作区。启动实施杭绍甬、甬舟、嘉湖、衢丽花园城市群文化和旅游一体化行动。

十、求创新、强队伍,倾力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广运用“诗画浙江·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100%全共享、网上办事100%全开通。建设文旅风险防范预警一张图,完善文旅行业防范风险预警功能。建立文旅产品和线路库,整合市场优质平台,提升游客获取信息和游览服务便捷度,让游客再“多玩一天”;培育打造“信用游浙江”“非遗传承”“全域旅游综合治理”“刷脸游浙江”等20个文旅应用场景;培育5个省级数字文旅先行区;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文旅信息服务体系,提供跨区域文旅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与浙江移动公司签订《浙江省“5G+文旅”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文旅领域的运用。二是加大人才队伍培育力度。打造高能级人才发展平台,设立20家大师工作室。发挥浙江音乐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才“蓄水池”作用,力争引进5名左右“高精尖缺”紧缺人才。继续实施“浙江省文旅创新团队”“浙江省文旅优秀专家”培育项目。接续实施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组建导师团和专家库,实施“一人一策”培养机制,培养40名左右名编名导名角名匠。重视旅游拔尖人才培育。继续实施“新松计划”“新鼎计划”,培育中青年艺术骨干人才。推进大中小学一体化特殊艺术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培养“未来艺术家”。重视文物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持续迈开改革创新步伐。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扩面,重点做好全省图书馆和旅游景区服务优化提升。完成执法队伍、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标识的统一。推进省地联合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有序下沉艺术节、艺术比赛举办主体和举办地实施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等高等院校开展“文教结合、院团合作”协议,努力提高文博单位、艺术院团办馆办团水平。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主动切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台州小微金融改革、宁波普惠金融改革等试点,推广宁波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经验,探索建立旅游消费贷款制度。启动三门湾湾区旅游区域发展模式改革试点。探索推进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社会化运营的路径和模式。完善统计制度,探索建立文旅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晾晒擂台,比学赶超。以数字化助力厅属事业单位财务集中交叉会审制度。加强文旅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智库建设。完善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制度建设,助推文旅科研和创作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