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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30/2020-10094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0-12-31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7:06

来源: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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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旅质评〔2020〕15号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浙江省4A级景区评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已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1家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如下:

1、中国丝绸博物馆

2、余杭径山景区

3、慈溪鸣鹤古镇景区

4、苍南渔寮景区

5、浙江自然博物馆安吉馆

6、德清新市古镇景区

7、武义温泉小镇

8、嵊泗花鸟岛景区

9、舟山南洞艺谷景区

10、椒江大陈岛景区

11、天台山大瀑布(琼台仙谷)

特此公告。

  

 

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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